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

规划

--------------------------------------------------------------------------作者: 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

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0年)

2011-11-30 本站

目 录

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第三章 风景资源评价结论 第四章 规划目标与发展规模 第五章 功能分区与规划布局 第六章 保护培育规划 第七章 风景游赏规划 第八章 典型景观规划 第九章 植物景观规划 第十章 游览设施规划 第十一章 道路交通规划 第十二章 基础工程规划 第十三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十四章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第十五章 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第十六章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第十七章 分期发展规划 第十八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九章 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第二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东湖风景名胜区上版总体规划编制于1993年,于1995年审批通过,为今日东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建设奠定了较好的基础。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和风景旅游事业的发展,东湖已经从原来的城郊湖变成了城中湖,东湖风景名胜区遇到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编制新一版的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势在必行。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及其它相关法规,特编制《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东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各地块的保护、利用、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宗教事务条例。

2、 《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5]23号)

4、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5、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6、 《湖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23号)

7、 关于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问题的复函(建办城函[2006]663号) 8、 关于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问题的复函》的通知(鄂建办公[2006]85号)

9、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10、 《湖北省水功能区划》(2003年)

11、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2007年) 12、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1993年) 13、 作为参考的其他有关规划文件 14、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第四条 规划指导思想

1、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风景名胜区工作方针,保障风景名胜区健康发展。

2、充分挖掘风景名胜区内各类风景资源的潜力,充实、完善并新增能展现风景名胜区特色的景点和风景旅游项目。

3、重视长远发展,强调风景名胜区的资源永续利用与近期建设之间的衔接,为管理提供合理有据、可操作性强的规划。

4、协调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建设与周边城区、村庄发展的关系,协调好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之间的关系,力争使整体效益达到最佳,使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达到统一。 第五条 规划原则

1、保护优先原则。确保风景资源真实性和完整性不被破坏,以此为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基础和基本出发点,同时切实保护耕地资源,景区建设不得以牺牲耕地资源、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

2、综合协调原则。依据资源的重要性、敏感性与适宜性,统筹考虑各种发展的需求,合理安排、协调发展。

3、环境承载力原则。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利用必须在其允许的环境承载力之内,以保证资源环境的持续利用。

4、可操作性原则。风景名胜区规划必须要从实际出发,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与实践指导意义,为管理服务,成为政府管理部门依法保护、建设和管理风景名胜区的依据。 5、前瞻性原则。站在发展的高度,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妥善处理各个发展阶段的工作重心,立足现在,展望未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6、内外共享原则。东湖是我国最大的城中湖,作为城中湖风景区,东湖风景区的旅游设施应当充分实现风景区内外的共享,深化东湖风景名胜区的社会效益,造福于民。

第二章 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