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小区物业项目部 乙方:

甲方是指:1、 小区开发商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及原益民胡同的回迁户

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及回迁户回房之日起至业主与物业管理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及回迁户回房的位置和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带电梯多层 座落位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的共用设施设备、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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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区开发商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8、乙方不得占用本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9、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可以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 3、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4、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5、不得占用、损坏本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6、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7、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8、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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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 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修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道路、路灯、井 等。

三、环境卫生

1、按幢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2、住宅区道路每日清扫一次; 3、楼梯过道第个星期清扫一次; 四、公共秩序维护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小区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住宅出入24小时值勤; (3)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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