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充分赢得对方信任;
8、交际应酬应掌握尺度,切忌酒后失言、失态、误事; 9、讲原则,但处事灵活。
第四节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政办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管理包括接待事务、印章管理、文书管理、档案管理、邮件管理、图刊管理、文印管理、网络管理等。
二、接待事务
第三条 为促进公共关系,扩大宣传效果,同时兼顾商业机密,办公室必须重视接待事务。 第四条 如有客户或外部关系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访问,有关人员须提前通知办公室,并由办公室安排好接待场所,对来访者以烟茶招待。必要时由办公室提供有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宣传资料。
第五条 如果安排在公司食堂用餐,办公室必须提前通知食堂人员,列出招待单位、时间、人数标准等。
第六条 未经核准的来访人员,一律拒绝其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参观,擅自带领参观人员参观者,视为泄露商业机密。
第七条参观人员除特准者外,一律婉拒拍照,并由陪同参观人员委婉说明。 三、印章管理
第八条 本规定所指印章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印章。 第九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印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十条 盖章须履行以下手续
1、有关人员需盖章时,持需盖章文件及填写了使用目的、盖印期限、日期及盖印数量等规定内容的“印章使用申请表”,经所属部门的负责人批准后报办公室; 2、办公室主任在确认手续完备后方可在文件上盖印;
3、涉及到重大事项如合同签订、对外的发送的文件等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印。 第十一条 若无原则盖章的,对保管人处以100元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严禁将印章带出公司,如不得不带出公司时,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公章保管不严而被偷盖的,罚保管人1000元;偷盖印章造成损失的,罚偷盖人1000元,损失部分的20%由保管人赔偿,损失部分的80%由偷盖人赔偿,并追究偷盖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印章如发生丢失、损毁或被盗情况,应迅速向总经理汇报。
第十五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和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六条 印章的新刻或改制由办公室获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十七条 对私刻、伪造公司印章者,罚款1万元,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文书管理
第十八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文书档案由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其他技术档案分别由有关部门收集整理后报办公室统一存档。文书档案按 IS09001:2000版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进行分类、编目、整理、归档。
第十九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文件均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印发。公司所发的红头文件,只适用于需遵照执行的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命等,次要文件不编文号,以普通形式印发。各职能部门的一般通知可自行下发。
第二十条 各职能部门负责所发文件的起草(拟稿),办公室负责按照公文写作要求以及文件内容核稿,发文部门分管领导负责会签,总经理签发,重要发文和上行文由董事长签发。
第二十一条 办公室的通告、通知、会议文件或传阅文件根据要领起草,并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或经相关业务部门领导合议后形成。
第二十二条 文件形成者在制定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文件应是一文一事;
2、除有特殊规定外,应注明以下事项:文号、发文日期、发文部门、收文单位、文件标题、文件拟稿人及有关审核人;
3、文字应尽可能规范化,并做到通俗易懂; 4、对于两页以上的文件要标明页码;
5、行文要层次清楚,准确使用标点符号,必要处划分段落。 第二十三条 发文必须按照规定编号:
1、内部发文可注明本科室代字或代号,连续性文件应注有连续号; 2、对外行文时应注明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代字或代号。
第二十四条 除有特别规定外,发文通常要按如下规定注明发文: l、内部文件注明科室名称; 2、对外发文注明公司名称;
3、办公室行政文件注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称。
第二十五条 对某些有特殊处理要求的文件应按如下规定予以注明: 1、对有密级的文件应注明“秘密”、“机密”字样; 2、需紧急处理的文件应注明“急件”;
3、参考资料应注明“参考”; 4、传阅文件应注明“传阅”。
第二十六条 办公室负责做好文件分发记录,将文稿原件和一份打印件归档备案。 第二十七条 到达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文书(包括上级及其他单位发来的文件及注有密级的简报、电报、资料和平级发来的文件),均由办公室人员统一签收、开拆、登记、呈阅、分发并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办公室人员收文时,原则上应随到随送,不得积压,最迟应于文到一小时内送交有关人员。凡是内容重要的急件,必须立即向所在部门主管作出报告,及时处理文件中涉及到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 办公室主任负责到达文件的登记,并负责统一批转,必要时请有关领导批示,办公室负责按照领导批示立即传递到承办部门,并按照领导阅示要求督办并纳入考核。
第二十九条 应根据文件规定的传阅范围或领导指示,安排传阅或办理。部门人之间不宜直接横向传递,以免积压或传失。
第三十条 各级领导对送来的公文要及时阅批,急件当天批复;一般文件三天内批复。 第三十一条 各级部门公文应仔细认真,阅完后要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
第三十二条各部室、各单位及各有关人员,对公文中涉及国家、政府或本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准随便向他人泄露。 五、档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办公室分管档案工作,其任务是: l、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公司的文书及其它档案; 2、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 3、进行档案统计;
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制度,认真学习档案工作理论、技术和专业知识,掌握立卷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第三十四 条立卷和保管范围:
l、上级机关颁发的法规命令、指示、决定、决议、通知、任免、计划、统计年报、规章制度,国家部委颁发的各种标准、工作总结、报告等文件;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向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工作计划及对下级机关的批复;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有关单位的来往信件、各种协议书、合同等;
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政会议原始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
5、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订的计划、规章制度、工作总结;
6、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持召开的各种专业会议形成的领导讲话、文件和会议总结纪要,以及参加上级和外单位召开的会议带回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7、驻外办事处或者外单位直接发给各子公司的信件、文件等,为了保持文件的完整,应交办公室保存立卷;
8、工程技术资料(竣工资料)、房地产及其它产品开发技术及经济资料; 9、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经验材料。 第三十五条 下列文件必须永久保管: l、登记、特批的重要文件; 2、会议文件; 3、名册; 4、印章薄; 5、资产及负债文件; 6、董事会文件;
7、请示、决议等重要文件; 8、重要的契约、申请; 9、执照、上级批准证书等; lO、重要统计文件;
ll、重要的诉讼文件,及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委的裁决、调解书等; 12、评估书、拍卖公告、拍卖确定书、公证书、鉴定书; 13、有关土地证、房屋产权证书等重要文件; 14、职工的履历表、应聘书、辞职书; 15、职工名册、人事、工资方面的重要文件; 16、职工上岗证、职称证书; 17、章程、公司条例、规章制度等; 18、公司内部出版物、图书登记册;
19、工程中心资料(包括各类日记、变更签证、各类合同、工程会议纪要、决议等); 20、企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历史性资料(包括重要的声像资料); 2l、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需要永久保管的其他文件。 六、邮件管理
第三十六条 员工的公私邮件均由办公室统一接收,随到随清, 及时分发,不得丢失损坏,搁置延误。
七、图刊管理
第三十七条 新购进的图刊要按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
第三十八条 办公室要对管理的图刊建立台帐,所有图刊都必须进行登记,写明购入时间、著作名称、作者姓名、出版社名、出版年月以及金额,并且输入电脑,便于检索。
第三十九条 所有图刊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加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印章。 第四十条 刊物的主要内容包括:
l、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营方针及经营事业概况;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规章制度及其解释说明; 3、人事任免信息; 4、产品与技术介绍;
5、工作现场情况及职工在企业内的各种活动情况; 6、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论坛; 7、产业或相关行业动态; 8、不正之风曝光;
9、有关情操、兴趣与健康的知识; 10、国内外新闻焦点; ll、典型事迹报道; 12、员工投稿。 八、文印管理
第四十一条 文印管理,主要职责是打字、复印,收发传真,并做好相关办公用品的保管工作。 第四十二条 对所有入库的印刷品和纸张,文印室都必须填写台帐。
第四十三条 文印室须对印刷品和纸张的领用随时进行记录,清楚地掌握库存情况,及时印刷或购买。
第四十四条 文印员必须做好文印室的整理与清洁工作,注意防虫及防潮。
第四十五条 为确保复印机安全运转,复印机由文印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非经允许不得自行开机,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给予责任人200元以上处罚。未经允许擅自复印的,每次罚款100元。
第四十六条 文印员要及时、准确地做好传真收发工作,对收到的传真须及时递交给有关人员,如有紧急事务而有关人员外出的,必须电话通知到本人,若造成延误,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以上罚款。传真收发必须做好记录。
第四十七条 文印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资料中有关商业秘密或公司管理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不得私自截留重要文件,否则给予100元以上罚款。 九、网络管理
第四十八条 为规范公司计算机及网络管理,确保计算机及网络资源安全、高效地发挥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涉及的网络范围包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办公地点的局域网、办公地点之间的广域连接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片区的广域网。
第五十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网络中心必须按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电脑网络信息化的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