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中心管理制度

全面负责电脑及网络的管理工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的所有电脑及相关设备均由网络技术员统一管理。

第五十一条 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购置电脑或相关设备,必须事先向上级提交申请,并由上级核实备案后办理。

第五十二条 网络技术员必须对电脑实行专人管理,对电脑实行分级管理。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所涉及的电脑,全部由网络技术人员负责安装。

第五十四条 电脑使用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五十五条 除网络技术维护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否则给予100元罚款。

第五十六条 办公室如需安装集线器等,必须事先与网络技术员取得联系。 第五十七条 计算机使用人员必须确保微机处于良好、整洁的状态。

第五十八条 因违章作业或保管不当出现以下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责任人50元以上罚款: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 (3)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并关机;

(4)擅自让别人使用微机或外设并造成不良影响; (5)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第五十九条 研发部门应配合网络技术员做好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网站的维护及相关数据的及时更新工作。

第六十条 拥有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网站个人分级权限帐号的管理人员应做好帐号的保密工作.未经网络中心允许,不得转告他人使用,否则将追究帐号所有者的责任。

第六十一条 不允许在计算机上安装聊天软件以及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如玩游戏、浏览图片、下载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发私人邮件等),不允许访问反动、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网站,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第六十二条 网络中心在总部开通局域网因特网浏览系统,未经允许,不得改变网络拓朴结构、网络设备布置、服务器配置和网络参数。

第六十三条 不得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局域网上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引入病毒。发现病毒后应立即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第六十四条 应每月统计电脑内部租赁费用抄报核算部部门。

第六十五条 电脑管理及使用人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十六条 网络技术员负责制订公司管理人员电脑培训计划,在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和组织领导

下开展电脑操作、维护、软件应用及网络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的整体电脑应用水平。

第五节 会议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会议 三、月度总结会

四、周例会 五、职能部门会议 六、会议组织与筹备 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l、确定与会者; 2、选择开会时间; 3、选择开会地点; 4、拟好会议议程;

5、及早印发会议通知单(包括会议地点、时间、出席人员、会议内容或议程等); 6、准备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 7、落实会场,安排座位,备好茶具、茶水等。 会议议程表

序号 程序 1 2 3 4 5 主持人 时间分配 备注

七、会中与会后事务 会中事务工作规定 l、会议签到;

2、会场服务(引导座位、分发会议文件材料、内外联系、维持会场秩序、会场摄影等工作); 3、会议记录(第一部分是会议组织情况,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出席者、主持人等;第二部分是会议的内容,包括会议议题、讨论发言、形成的决议等)。

会议记录格式

会议纪要格式

会议名称 主持人 参加者 缺席 序号 决 议 执行人 完成时间 地点 记录人

抄送 签发人

八、会议注意事项

为提高会议效率,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l、不开可开可不开的会; 2、不开没有准备的会; 3、不开没有明确议题的会; 4、不开议题过多的会; 5、不要无关的人参加会; 6、不要迟到或无故延长会议时间; 7、不要做离题发言和重复发言; 8、不要搞“一言堂”; 9、不要议而不决; lO、不要决而不行;

ll、发言时不可长篇大论,滔滔不绝;

12、不可从头到尾沉默到底,要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13、不可取用不正确的资料; 14、不要尽谈些期待性的预测; 15、不可做人身攻击;

16、不可打断他人的发言;

17、不可不懂装懂,胡言乱语; 18、不要谈到抽象论或观念论;

19、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对意见不同者不得打击报复; 20、意见未被采纳时不得闹情绪; 21、非特别重要情况不要中途离席。

第六节 民主沟通制度

第一条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一项基本制度,我们在管理工作中也要提倡授权管理、民主决策: l、一切意见必须从有利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的立场出发; 2、个人必须服从大局,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个人意见和少数意见得不到采纳时,不得用任何抵触情绪影响团结和工作; 4、讨论通过的决议,如在二个月内不付之于行动的,视为自动辞职。

第二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鼓励职员积极参与企业管理,但不提倡越级指挥和越级汇报。部门应加强工作汇报的管理力度,合理、有效地疏通沟通渠道,对经常越级打小报告的员工应加强教育与管理。 二、协同管理

第三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倡导职员参与企业管理,目的是发挥员工潜能,提高向心力,提高企业工作效率。

第四条 职员参与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的一切事务,但涉及主管威信或对参与职员的地位不利时,通常不宜由职员参与。

第五条 职员参与管理的方式可以是参加座谈会、研讨会、专门会议及向经理信箱投递信件等形式。职员有权以各种方式提出意见、参与管理。

第六条 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营管理、技术革新等方面的问题听取职员意见。

第七条 对职员提出的技术创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用后获得效益,在应用年度取得效益的20%奖励给该员工。

第八条 对职员提出的管理新建议,经测评确实有效并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用的,一次性奖励该员工100-1000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积极参与的人员将给予奖励和表扬。 三、提案管理

第九条 职员除以参加会议的形式参与管理之外,还可以提案方式表达自己的见解。 第十条 提案建议书内容如下: 1.有关管理改进事项; 2.提案规章的修订;

3.有关制造技术及品质的改良,操作方法或程序及机械配置的改进事项 4.有关设备的设计或修改事项;

5.有关新产品的创意或包装的改良事项; 6.有关成本的减低事项;

7.有关物料的节省及废料的利用事项; 8.有关安全生产或机械、工具的保养事项; 9.部门问的协调事项; 10.有关业务的调整方案;

11.其他有利于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兴革事项。

第十一条 职员提案时,应使用规范的提案建议书,建议书应记载下列事项; (1)提案人; (2)所属单位; (3)案由;

(4)具体内容说明(必要时附改善前后的数值比较、图表或说明资料); (5)研议事项(由部门主管填写)。

第十二条 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公司采纳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视情况给与200-1000元奖励。

第七节 保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秘密,维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秘密是关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权力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允许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所有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二、保密范围

第四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秘密包括下列保密事项: l、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经营决策及涉及保密事项的规章制度;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同、协议、可行性报告及主要会议记录; 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参与投标的报价标底;

7、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员工人事档案,工资陛、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8、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确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事项。 三、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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