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中心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培训实施的宗旨和目的

l、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培养丰富的知识和技能,更新知识,同时提高员工的道德修养;

2、使员工认识公司的发展和管理,意识到自己的使命,激发其求知欲和创造力,充实自己,从而奠定企业发展的基础。

第二条 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员工培训分为定期培训、不定期培训、新进员工培训。

第三条 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所属员工均应接受本办法所定的教育,不得故意规避,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二、不定期培训

三、定期培训

四、新员工培训

五、培训纪律

第四节 薪资福利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计发工资、奖金,合理分配劳动报酬,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管理人员收入一般由工资、奖金组成。

第三条 管理人员工资与工资基数、折率、考核分及出勤挂钩。 管理人员工资=100折工资基数×折率×考核分×出勤天数/(315×loo) 其中考核分=(个人考核+部门考核分)/2 二、员工工资

月工资=底薪/26天*实际上班天数+奖金 另;行政助理外出的,按每天10元每天邮费补贴 三、工资发放规定 每月15日发放上个月月工资

四、员工福利 ㈠养老保险 。

㈡医疗保险 ㈢住房

㈣房屋装修或个人家乡盖房补助

㈤生日慰问金

生日慰问金统一于十月一日发放,标准为每人100元。 ㈥特困及伤残员工资助办法

第五节 员工考勤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所有部门。

第二条 考勤人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第三条 每月考勤榜由办公室检查组负责检查考核,发现弄虚作假的,每错一天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第四条 实行管理人员签到制度,每天的早晨上班前进行签到,作为考勤工作的基本依据。签到必须亲自进行,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否则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每人罚款100元,出现三次以上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开除。

第五条 对管理人员的休假、产假、病假及丧假,考勤员必须在考勤榜上写明“休假、病假”等字样,不能打“√”,若出现差错,每处对考勤员罚款100元。 二、出勤 1、工作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13:30—17:30

星期日休息,职员须按以上时间出勤,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公司另行通知。 法定假按国家标准执行。

2、签到:公司全体员工采取“登记到岗时间”办法考勤。

3、外出:员工外出必须在“外出登记表”上登记,未登记的视为旷工一天处理。严禁代登记,如若发现,双方均按旷工违纪处理。

4、迟到:每天上午上班前打考勤, 10分钟后以后算迟到,30分钟后(不包括30分钟)到公司的列为旷工半天,过半天未到的为旷工一天。特殊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5、早退:每天下午下班时考勤后离开,下班前无故离岗者或未签退者均视为早退,特殊原因需提前向部门经理说明。

三、出差

第六条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报同级办公室备案,并由其主管领导批准。如没有得到批准出差的,不予报销出差费用,扣发出差期间的工资。 四、事假

第七条 管理人员遇事须亲自事先请假。一般请假7天之内,由其直接主管批准,超过7天的由总经办批准。事假期间工资不计。未请假而擅自脱岗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两天出勤。

第八条 严肃外出请假制度,遇出差、开会等事宜,项目管理人员要向项目经理请假,项目经理向总经办请假,开会、出差不请假每天罚100元。 五、休假

第九条 一个月四天假,可自行制定轮休制度,不得影响工作,同时不得随意安排加班。员工确需加班必须经主管领导确认后公司方给予认可。本休假可以合并,也可折抵病假及事假,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也不得在年末集中休假。

第十条 若因工作缘故不能休息,由部门负责人书面证明并报检查组审核,每天按100折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六、婚假

第十一条 婚假3天,计基本工资,事后必须把结婚证复印件附在考勤榜上。春节期间结婚没有享受婚假的,另外发给七天工资,按照基本工资50元/天计发。 七、产假

第十二条 产假为56天,假期计基本工资。男性员工给予护理假7天(仅限于晚婚晚育)。 八、病假

第十三条 管理人员凭医院病休证明及公司医生证明,可获准休病假。重感冒体温在38℃以上且需打点滴者,可休息2天;患其它疾病凭医院证明可休息5天;经医院证明病情较重需住院或回家休养的可体假15天,病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50元/天);其他情况须经董事会讨论确定。 九、丧假

第十四条 管理人员配偶、子女、父母去世,给丧假10天,兄妹、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亲叔父母、舅父母、侄外甥去世,给丧假7天。假期计基本工资。

第六节 员工考核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了解员工的能力、适应性和工作成绩,确保在人力资源管理上的晋升、晋级、调动、薪金、奖励等方面做到公平合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员工考核分为业绩考核和能力考核。业绩考核是在考核期内,对成绩、态度和能力发挥做

出评定;能力考核是在晋升高一级岗位时,根据过去的情况,对能力和适应性进行测评。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为使员工考核做到公正严格,考核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l、在考核期间,必须根据日常观察所得到的资料和确认的事实进行考核;

2、不被个人情感所左右,同时须排斥对上妥协、对下强硬的倾向,严格按公司规定考核; 3、考核期外的事实和业绩不予考虑。 第四条 考核结果反馈

年度考核结果由本人上一级主管进行一对一反馈,共同总结被考核者本年度的工作,并对以后工作发展和要改进的地方进行探讨,同时填写反馈意见,报人力资源部,作为员工档案资料,为员工发展提供依据。

第五条 新进员工和转职员工的考核

l、转职员工的年度考核根据任职时间,由两个岗位考核分加权平均计算; 2、新进员工进入公司当年不进行考核。 二、业绩考核 第六条 考核内容

1、业绩考核的要素包括三个部分:

成绩评定(占业绩考核的80%):所完成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成效和成果;

能力评定(占业绩考核的10%):具备的职务知识、处理问题的能力、计划和指导能力、协调能力及具备的特殊技能;

态度评定(占业绩考核的10%):积极性、协作性、责任心、勤奋性、服从性。 2、对每种岗位的考核细则由检查组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制定,另行颁布。 第七条 考核内容(总分100分)

l、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职能人员由职能负责人每两月考核一次;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职能负责人由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考核;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财务材料人员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财务部与检查组每两月共同考核一次,各占50%;

4、个人考核分不得超过主管工作范围内的部门考核分,否则视为无效;

5、检查组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项目部检查过程中,除特殊情况(如查阅资料、查询等),部门主管不得陪同,否则对检查组组长和该部门主管分别罚100元/天;但在开会交底时,有关人员必须全部到会,否则缺一个罚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6、本考核必须在考核结束两天内反馈到被考核者,并对扣分做出解释。

第八条 上述所有结果汇总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财务管理部对考核分数进行计算,作为确定工资的依据。

三、能力考核 第九条 考核对象

能力考核的对象,根据下列情况做出决定:

l、部门主管或经理推荐者;

2、现任职务、级别的业绩考核成绩优秀者;

3、经过在职教育取得更高学历或接受更高一级教育者; 4、根据个人意愿,希望从事其他工作者; 5、根据公司人事安排拟调任他职者。

第十条 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个人知识和技能,主要包括管理能力、计划能力、协调能力、交往能力、创造能力、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

第十一条 能力考核作为员工晋升和职务变动的重要依据,没有进行能力考核的员工一律不得晋升高一级职务。

第七节 辞退、辞职与退休管理制度

一、人员辞职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无论因何原故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书,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再送交人事部审核。

第二条 员工辞职申请经人事部批准后,在离开公司之前必须办理移交手续。财务人员凭签字清单发放工资,否则罚财务人员100元以上.由此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二、人员辞退

第三条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l、徇私舞弊、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佣金; 2、工作疏忽,贻误要务,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3、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

4、组织、教唆、参与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 5、模仿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 6、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教不改; 7、擅自离职为其他公司工作; 8、泄漏业务机密,情节严重;

9、利用职权频繁招待下属或存在严重吃喝风; 10、个人考核低于60分;

11、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 12、严重不胜任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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