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施工报检程序

纳叙铁路工程报检程序

一、 编制依据

1、本工程项目的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 2、《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3)

二、 报检程序

1、 工程开工前: (1)、设计交桩后由施工单位进行复测并对复测资料进行整理,填写承包单位专用表格TA7和编写专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交接桩情况、恢复桩位情况、控制桩位复测、原水准点复测、存在问题和解决建议;报告后附参加测量人员表、主要测量仪器表;附件包括:水准点复测原始记录、水准点复测高程与设计高程对照表、控制桩位实测与设计对照表、线路导线控制桩位置示意图、参加测量人员资质证明书(复印件)、测量仪器检验证书与合格证(复印件)、设计交桩记录表、交接桩纪要等。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单位填写TA1表同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开工/复工审查:填写TA2表。批准后方可实施。 (4)、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填写TA3表并附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业绩报告、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主要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不合格的分包单位不得入场施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撤离出场。监理机构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不解除承包单位应承担的责任。 (5)、审查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等:填写TA4表,批准后方能使用。 (6)、审查实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提交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鉴定证明、实验室管理制度、试验人员资格证书、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要求,审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过程中将对试验设备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7)、审查承包单位的主要进场人员:填写TA5表并提交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批准后方可上岗工作。

以上涉及各种证件及证书的,除特别说明,均应同时提交其原件和复印件。

2、 施工过程

(1)进场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报验:填写TA6表,并按表格要求提交附件。批准后方能进场使用。 (2)、工程质量控制

审查施工单位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及相应的制度;隐蔽工程的检查,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填写好TA8表,提前48小时报监理部门。检查时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现场技术人员必须到场参与检查,监理工程师可现场签署TA8表的检查意见或24小时内补签(补签必须现场口头确定监理意见)。

发生质量事故应立即报监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并填写TA9表 (3)、工程造价控制

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质量合格的工程量,填报验工计价表TA11,同时提交TA10表、工程数量计算明细表、批准的变更设计及施工图增减工程数量表、工程检查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试验检测报告等附件。

三、 时效

对项目监理部书面指令的要求执行类问题,承包单位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书面答复执行情况;对项目监理部书面指令的要求答复类问题,承包单位必须在七十二小时内书面答复;对项目监理部书面指令的要求汇总类问题,承包单位应在七日内汇总上报或书面答复。如超过时限而没有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书面答复,项目监理部可下达停工令,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合格后,由项目总监下达复工令方可复工。

对承包单位的有关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投资和安全等重大问题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对承包单位书面请求的要求确认类问题,项目监理部应在三日内书面答复;对承包单位书面请求的要求审批类问题,项目监理部应在七日内书面批复或答复;对承包单位书面请求的要求决策类问题,项目监理部应在三日内答复审批结果。如超过时限项目监理部没有给予书面答复,承包单位即认为项目监理部已认可或请求停工。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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