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制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WORD6页)

附件1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货币资金。

第二条 货币资金业务由财务部统一办理,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直接办理货币资金。

第三条 财务部应当选配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客观公正。同时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四条 货币资金支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费用性支出付款流程如下:

(一)支付申请。费用报销时,应当向审批人提交费用审批表,准备好费用报销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正规发票原件等相关材料。

(二)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支付申请进行复核,

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真实有效、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资本性支出应由采购部门或经办部门提供批准购置的申请报告,列明用途、名称及金额,由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连同合同原件、原始发票交财务部办理支付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条 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 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二) 按规定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劳保、福利费用。 (三)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四) 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 其他特殊情况。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经办人应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支付现金。

凡不符合上述现金支付范围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六条 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以日常三至五日支付需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第七条 需要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由出纳人员向财务部经理报告用途及金额,经财务部经理同意后,向银行提取现金。 第八条 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不得白条抵库,更不得私自设立“小金库”、账外设账,严格禁止收款不入账的违法行为。需要支付现金时,应从银行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九条 出纳人员必须逐日逐笔根据现金收付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账相符,防止现金丢失和多收、多付或少收、少付。出现长、短款必须及时报告,发生资金损失一律由出纳人员自己负责。

第十条 会计主管人员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查明原因,及时向财务部经理汇报,并妥善解决,严禁贪污挪用现金。

第十一条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放在银行的货币资金,必须按国家《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与转账结算业务。

按照银行存款账户管理规定,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户,不得在同一个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第十二条 应建立健全银行账户管理档案,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及时登记账户变动情况,定期核实、定期清理。

第十三条 应及时核对银行账户,确保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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