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六:
国家精品课程评估指标
(2006)
目录
一、精品课程评估方案说明
二、评估指标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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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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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品课程评估指标说明
1.本评估指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精神制定。
2.精品课程是指具有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
3.精品课程的评估要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引导教师创新,并正确处理以下几个关系:①在内容体系方面,要处理好经典与现代的关系。②在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方面,以先进的教学理念指导教学方法的改革;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做好与课程的整合。③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本指标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评估方案分为综合评估与特色及政策支持两部分,采用百分制记分,其中综合评估占70%,特色及政策支持项占30%。
5.总分计算:M=∑KiMi,,其中Ki为评分等级系数,A、B、C、D、E的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Mi是各二级指标的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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