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情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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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情况调查报告

作者:李蛟龙

来源:《克拉玛依学刊》2012年第03期

摘 要: 克拉玛依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存在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帮教队伍素质不高、政策法规不明、目标管理不严、衔接工作时有脱节等问题。应把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建设“平安克拉玛依”、“法制克拉玛依”和综合治理的目标考核之中,作为“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 克拉玛依;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调查报告

中图分类号:D91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829(2012)03-0067-04

加强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以下简称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和帮助教育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几十年来,克拉玛依市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绩。自1983年“严打”至今,克拉玛依市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300余人,各监狱、劳教所中本地籍服刑、劳教人员立功、受奖、减刑等高于全疆其他地州、市。因克拉玛依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成效显著,《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新疆法制报》等报刊对克拉玛依市安置帮教工作多次进行了报导。1998年,克拉玛依市政府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安置帮教先进集体;2003年,市司法局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安置帮教工作模范单位;2000年,自治区政法委向全疆推广了克拉玛依市坚持十多年深入“两劳”场所进行延伸帮教的做法。[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司法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克拉玛依市近年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研究,从调研情况看,总体上保持了良好态势,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克拉玛依市近五年来刑释解教人员现状

2006-2011年,克拉玛依市共计回归刑释解教人员581人。通过对克拉玛依市刑释解教人员状况的调查摸底和初步分析,主要反映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青壮年和男性比例高。581人中,18至35岁的有256人,占44.06%;35岁以上的325人,其中又以50岁以下者居多数。男性为556人,占总数的95.6%。

二是文化程度偏低,少数民族比例较高。581人中,初中(含)以下361人,占总数的62%;少数民族390人,占67%,其中维吾尔族占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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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生活困难、收入低、家庭情况复杂者占相当比例。581人中,有89人享受城镇低保,占15.3%;9人享受石油企业最低失业保障金,占1.5%。在2011年6月前未就业的287人中,未婚(106人)和离异(80人)共计186人,占未就业的65%;有24人的家属无业,有6人的子女失学,有8名“三无”人员。

四是就业意愿与诉求呈现多样性。经对2011年6月前未就业的287人进行了解,征询意见,希望从事汽车驾驶职业的有63人,40人希望从事电气焊等职业技术工作;有29人想当采油工;16人希望当锅炉工;有58人表示,只要能够交纳“三金”或“五金”,愿意到造林减排基地工作;有59人表示,只要交纳“三金”,除清洁工外,其它岗位都行;另有22人属于50岁以上身体状况很差、经常上访的回归人员。 二、克拉玛依市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不足

克拉玛依市在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就业帮教规范化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一些初步的探索,使回归人员的重新犯罪率一直低于全国和自治区的平均水平,始终控制在3%以下。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治安在新形势下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新的特点,克拉玛依市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 1.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仅靠司法行政机关“单兵作战”,难以抓出成效。

2.帮教队伍素质不高,人员不足。特别是乡镇(街道)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有的同志强调客观原因和困难多,主动想办法做工作少,法律知识缺乏,不会或不善于做安置帮教工作。另外,司法所只有2名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要承担大量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普法、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专项工作,同时,街道办还要安排额外的工作,人员力量明显不足。

3.政策法规不明。扶持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缺乏低保、就业、教育、培训、工商、税务等“硬性”优惠政策依据。

4.目标管理不严。缺乏规范的考核奖惩办法,激励和约束机制亦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致使安置帮教措施不到位,个别刑释解教人员“脱帮漏管”及重新违法犯罪现象仍存在。

5.衔接工作时有脱节。集中表现在刑释解教人员释放通知书迟发、不发、发放渠道不统一、人员流动大、人与户口分离突出等方面。尤为突出的是,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有的根本不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司法所登记报到,更有甚者,刑释解教人员一出监狱大门就外出打工谋生,连家人都不知道去向。

6.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观念尚未转变。刑释解教人员社会认知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差,普遍缺乏克服困难、融入社会的信心与准备。他们的文化程度偏低,且缺乏符合自身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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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或原有技能亟待更新和提高。还有一部分人不体谅和理解政府的良苦用心与实际困难,对脚踏实地、艰苦创业没有准备,对政府经多方协调努力争取到的临时性安置或就业岗位缺乏兴趣,对就业的期望值过高或不切实际。

7.社会就业压力和对刑释解教人员存在歧视现象。目前,就业和再就业需求居高不下,就业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社会各界和公众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纳认同感较低,一些个别企业和单位对他们不加分析辨别,持歧视和排斥态度。 三、建议应采取的措施

按照中央、自治区的要求,结合克拉玛依市的实际,强化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建议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施齐抓共管,提高安置帮教成员单位参与率。各级党委、政府及综治委应把安置帮教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建设“平安克拉玛依”、“法制克拉玛依”和综合治理的目标考核之中,作为“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层层签定责任状,定期考核和奖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格局。市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大协调力度,及时对安置帮教工作各成员单位提出指导性意见,将安置帮教工作有机地融入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中,依靠公安、劳动、民政、财政、工商、税务及工、青、妇等安置帮教工作成员单位,形成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力争给刑释解教人员更多的优惠,扶持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二)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站达标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维护社会稳定这个大局出发,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1.健全组织网络 。选拔素质好、能力强、热心安置帮教工作的人员充实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并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努力做到层层有人管、级级有人抓。2.实行目标管理。咬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目标,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实行“三定一包”,即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包转化。3.推进规范建设。重点抓硬件、制度、台帐、公示、培训和考核,大力推行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安置帮教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强化衔接管理,丰富帮教形式,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各乡镇(街道)及其安置帮教工作站要坚持走社会化道路,依靠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参与帮教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使安置帮教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1.向前延伸,及时衔接。将安置帮教工作向监、所延伸,掌握本地籍将要刑释解教的人员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重大节日组织探监、探所,鼓励服刑在教人员迷途知返,重新做人。2.多措并举,感化教育。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力量,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慰问信等形式,教育、感化和挽救刑释解教人员。在帮教方法上,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满腔热情地引导刑释解教人员把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变为自觉行动。3.排忧解难,依法维权。避免单纯和空洞说教,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与思想教育、普法宣传等有机结合起来,为确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复学、就业、养老等生产、生活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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