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道通行能力

车道通行能力

3.6.1单车道理论通行能力

采用《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建议的一条车道理论通行能力,如下表。

单车道理论通行能力 表3-3

指标 V km/h 40 1650 城市道路规范建议值 50 1700 60 1800 基本通行能力 N0 pcu/h 3.6.2路段设计通行能力

拟建道路属于干线性城市主干道,沿线共设有3处灯控平交,其通行能力应考虑平面交叉设置、绿信比、交叉口间距、车道宽度、车道数以及自行车等自行车影响修正系数。因此,路段设计通行能力计算如下:

Na=N0×ac×am×aa 式中:

Na:单向道路设计通行能力(pcu/h);N0:一条车道的理论通行能力(pcu/h);

ac:机动车道的道路分类系数;am:通行能力车道折减系数;aa:交叉口折减系数。

取值指标:机动车道的道路分类系数ac,对于主干道取值为0.80;

通行能力车道折减系数一般采用:车道数/修正系数为2/1.9、3/2.75、4/3.50;交叉口影响修正系数aa,根据交叉口间距,并参考《城市道路设计手册》及有关资料,计算得aa=0.80。

故拟建道路路段 单向设计通行能力计算如下表:

拟建道路路段单向通行能力计算表(pcu/h)表3-4

路段车道数 40km/h 计算行车速度 50km/h 60km/h 2 1994 2055 2104 3 2886 2974 3045 4 3674 3786 3875 3.6.3计算单向车道数及设计行车速度

参照《深圳市干线道路网规划》道路服务水平分级标准,以计算V/C值作为评价指标,确定各基本路段的服务水平等级。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主干道预测年限为20年,一般流量路段道路服务水平不应低于C级服务水平,最大流量路段道路服务水平不低于D级服务水平。

道路服务水平划分标准 表3-5

V/C 服务水平 <0.4 A级 0.4~0.6 0.6~0.75 0.75~0.9 0.9~1.0 B级 C级 D级 E级 >1.0 F级 稳定车流, 车流不稳交通堵塞, 相应 畅行车流, 稳定车流, 交通拥挤, 延误客人接定, 车辆时停时交通状况 基本无延误 少量延误 延误很大 受 延误较大 开 按照道路服务水平划分标准及拟建项目各路段特征年度预测交通量和方向不均衡系数(本项目取值0.51),计算不同车道数、不同

计算车速的V/C值,对本项目各路段在预测末年的服务水平等级判断如下表。

预测末年(2034年)道路单向断面服务水平计算表 表3-6

高峰时40km/h 50km/h 60km/h 段 交通量 二车三车四车二车三车四车二车三车四车pcu/h 道 道 道 道 道 道 道 道 道 4924 F D C F D C F D C 路段 观澜大道—大和路 判断上表计算结果,依道路设计年限末达到不低于D级服务水平的标准确定本项目的车道数和设计车速。

本项目断面采用单向三车道,设计速度可采用40km/h、50km/h或60km/h。

由于本项目沿线道路线性较好,且周边建筑分布较散,因此根据综合分析论证,认为本项目计算行车速度取规范中I级城市主干道的上限,即60km/h较为合理。 3.6.4路段服务水平分析

根据车道数和计算行车速度的选择,拟建项目各路段在各个特征年服务水平见下表。

路段服务水平分析结果 表3-7

服务水平(等级) 路段 2014年 观澜大道—大和路 B 2017年 C 2022年 C 2027年 2034年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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