钒厂新建钒铝合金生产线项目室内建安施工招投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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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名称: 攀枝花钒厂新建钒铝合金生产线项目室内建安施工

分包项目编号: NGCN

分包合同编号:

承 包 人:

劳务分包人:

四川攀钢钢构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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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全称):四川攀钢钢构有限公司分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攀枝花钒厂新建钒铝合金生产线项目室内建安施工 劳务作业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 总包工程名称:攀枝花钒厂新建钒铝合金生产线项目室内建安施工 。 总包工程地点:

马鹿箐 。

分包作业范围: 地平及地面施工、墙面及墙面瓦等 。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

月年 月

天。

日。 日。

.合同价款

.本合同不含税暂估价为 万元(大写: ),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额暂估 万元(大写 ),价税合计暂估价: 万元(大写: ) 。预计劳务工实发工资为: 万元(大写: );本合同最终值以双方据实结算为准。

.计价原则: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按实结算。

..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包含完成约定内容的全部费用,除下述.条价格调整外,均不作调整。 ..工程量的确定:承包人项目经理部生产经理(或技术经理)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施工蓝图、设计变更单、签证单。

.价格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工程量变化合同单价的调整 无

.合同缺项单价的确定:对分包人实际完成,承包人认可的合同标价工程量清单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的价格按: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单价计取费用 。

.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合同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分包工程合同前,分包人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

()分包人必须交纳 万元(大写: )作为分包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分包工程合同含税暂估值的 %交纳,交纳方式为:(如分包人在承包人有可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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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GC0018—2018

可书面向承包人申请从中抵扣,但必须经承包人审批同意,并由承包人财务部门完成账务处理)。

() 竣工结算前,分包人应结清其自行采购、租赁的用于本工程的各类材料款、各类租赁费等款项,并出具结清相关款项的书面承诺,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工程竣工结算日后,由分包人出示工程履约保证金收据,承包人财务部门凭分包人所提供的收据及承包人工程分包主管部门开具的返还手续,予以无息退还。

() 分包人不按约履行本合同,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承包人不予退还,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另外赔偿损失。

.民工工资保证金

在签订分包工程合同前,分包人必须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

()分包人严格按国家、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关于对民工工资的相关管理规定, 向承包人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 万元(大写: ),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分包工程合同含税暂估值的 %交纳。如分包人在承包人有可支付工程款,可申请从中抵扣,但必须经承包人审批同意,并由承包人财务部门完成账务处理。

()分包工程结算完毕个月以后,由分包人出示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据及提出返还申请,并出具已经如实填报劳务工实发工资及完成相关代扣、代缴费用的书面承诺,承包人财务部门凭分包人所提供的收据及承包人分包主管部门开具的返还手续,予以无息退还。

()分包人因未及时如实填报劳务工实发工资及完成相关代扣、代缴费用等情况,造成五人以上(含五人)群体上访、罢工闹事或发生治安事件,考核分包人元/次;事态严重造成停工、阻塞交通等,考核分包人元/次;考核资金从其交纳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受到政府的处罚,所有损失均由分包人负责承担。发生本条所约定情形,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因分包人自身原因,造成人员 人以上群体上访、罢工闹事或治安事件等,考核分包人 万元/次,从分包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扣除,经承包人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执行。

.分包人必须参加政府规定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等强制性保险,由分包人委托承包人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分包人同意承包人在工程款中扣除其保险费,并无条件接受,保险费的交纳方式和金额按合同暂估值进行测算,每万元折算为人,收取分承包商元/人的保险金。

除上述统一购买的保险之外,分包人还必须自行购买“建筑施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不得低于“+”。分包人必须在进场施工前将保险事宜办理完毕,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分包人负责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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