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西安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西信化办〔2007〕7号

西安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西安市政府网站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各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网站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主要形式;它具有快捷、信息量大、存储时间长、可检索等优点;是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窗口平台。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作用,建设好、使用好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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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西安市政府网站建设规范》、《市级门户网站索引号表》、《门户网站政府部门索引号表》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网站建设时,可参考《西安市政府网站建设规范》进行建设,同时为便于信息资源共享,请按市级门户网站索引号表编制各系统的索引号。

附件 1、西安市政府网站建设规范

2、市级门户网站索引号表 3、门户网站政府部门索引号表

二〇〇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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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西安市政府网站建设规范

引 言

政府网站建设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的重要举措,集中体现了电子政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文件出台,为我国政府网站发展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建设的规范性,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电子政务的发展要求,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特制定《西安市政府网站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本规范定义了政府网站各名词术语,并重点明确了我市政府网站建设的功能定位,详细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网站设计、网站安全、网站管理制度等关键环节的要求与做法,为规划设计和管理维护我市各级政府网站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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