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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加工作业指导书
工程名称: 桥涵施工 部门:中铁十局伊墩高速土建工程 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编制人: 一、目的、适用范围
为了确保钢筋加工的施工质量,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伊墩高速第三合同段所有桥、涵、梁板等工程的钢筋加工施工。 二、编制依据
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2、《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4、交通厅建设局下发的标准化手册等有关文件规定施工。 三、作业准备
1、内业技术准备
作业指导书编制后,应在开工前组织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阅读、审核施工图纸,澄清有关技术问题,熟悉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提出应急预案。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必须将技术交底交至工班,使参加施工的人员均能了解各施工工序。
批准人: 工程编号:YDGS-QH-001 生效日期:201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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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业技术准备
修建生活、工作房屋,配齐生活、办公设施,满足主要管理、技术、施工人员进场生活、办公、施工需要。修建钢筋加工区及钢筋存放区,保证钢筋原材及半成品下垫上盖,防止日晒雨淋导致钢筋生锈。 四、钢筋加工技术要求
1.钢筋下料
1.1钢筋在加工弯制前先调直,钢筋表面的油渍、漆污、水泥浆和用锤敲击能剥落的浮土、铁锈等均应清除干净;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折曲;加工后的钢筋,表面不得有削弱钢筋截面的伤痕。
1.2钢筋加工前,钢筋班必须看懂钢筋施工图,据此下料加工并应根据梁体钢筋编号和供应料尺寸的长短,统筹安排以减少钢筋的损耗。
1.3钢筋下料前,先切掉钢筋外观有缺陷的部分。不带弯钩的钢筋下料长度误差为±15mm,带弯钩及弯折钢筋下料长度误差为±1d。
2.钢筋弯制成型
2.1钢筋必须严格遵照施工图纸进行。图纸标注尺寸系指钢筋轴线中心到中心的尺寸,钢筋端部带有弯钩者,其标注尺寸系自弯钩外皮切线与钢筋轴线交点算。
2.2钢筋的弯制和末端的弯钩应按图纸要求办理。如施工图纸未提要求时,所有受拉光圆钢筋的末端应制作成180°标准弯钩,热轧带肋钢筋的末端制作成直角形标准弯钩
2.3钢筋在弯制过程中,如发现钢筋脆折、太硬、回弹等现象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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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反映,找出原因正确处理。
2.4弯起钢筋应弯曲成平滑的曲线,其曲率半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光圆钢筋)或12倍(热轧带肋钢筋)见图1-3。
2.5用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制成的箍筋,其末端应做不小于90°的弯钩,有抗震等特殊要求的结构应做135°或180°的弯钩(图1-1、2);弯钩的弯曲直径应大于受力钢筋直径,且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弯钩端直线段的长度,一般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有抗震等特殊要求的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图1-1 180○弯钩 图1-2 直角形弯钩
图1-3 弯起钢筋 图1-4 箍筋末端弯钩 2.6钢筋加工时在常温状态下进行,不宜加热。弯制钢筋时宜从中部开始逐步弯向两端,弯钩必须一次弯成。
2.7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表1的规定。
表1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表
序号 .
项 目 允许误差(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