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责任制度
总 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级领导到各车间、部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人员的职责
一、总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半年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企业分管职业卫生的副经理职责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
档案。
5、组织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健康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全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制度和操作规程。 3、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职工健康档案,并妥善保存。 4、组织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健康知识。 5、严格执行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换岗、离岗时和各种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6、负责对职业病患者或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员工,及时进行医治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7、组织有关部门对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发现重大职业危害,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8、负责公司新建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以及新员工和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的体检工作。
9、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10、负责每年向安监局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
11、负责对生产现场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保障生产作业环境安全健康。
12、负责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现场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现场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13、检查督促职工正确使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提高员工职业危害防范能力。
14、负责为生产作业现场提供相应的卫生设施和用具,并进行有效管理,保证生产作业现场清洁、卫生、干净。
15、严把新员工入厂关,必须按公司规定进行体检,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安排上岗。
16、定期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对本单位存在的严重职业危害,应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做好预防工作。
11、积极配合上级和公司的职业危害检查、检测、评价等各项工作。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