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条 工程签证办理流程:施工单位报送签证→监理部及工程部在施工单位送达48小时内签署完意见→工程技术部24小时内签署完意见→报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或三线项目总经理)48小时内审批完意见→盖章→返回施工单位。
每违反一次,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的处罚;一个月内累计超过3次的,予以开除处分。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每季度末管理及监察部检查一次遗留签证问题,凡发生大量遗留签证的,给予工程部经理降职、项目经理免职、工程师降薪处罚。
工程签证内容不属实,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给予相关责任人至少降三级工资以上,直至开除处分。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一百零六条 在工程签证办理流程中,只能由工程部资料员、工程技术部资料员收、发签证单,并建立收发台帐,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收、发。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降三级工资处分。管理及监察部考核。
第一百零七条 项目经理必须建立项目签证台帐并及时填写;工程部在签证单办理完成后3天内归档,并送预决算部作为结算依据。以上每违反一次,扣罚项目经理200元、工程部经理1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一百零八条 工程签证的原始凭证,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理工程师当天签署完毕,并返回施工单位,同时留存一份,上报工程部经理后存档。每违反一次,给予监理工程师降一级工资的处罚;一个月内累计超过3次的,予以开除处分。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一百零九条 工程部在收到签证单后2天内必须签署完毕并在台帐上记录。若我方签证意见与乙方有分歧时,工程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意见返还施工单位并存档,同时必须在 10天内双方协商解决完毕。如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意见的扣罚项目经理500元、工程部经理5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一百一十条 工程签证的内容和要求:
1、工程签证单、签证原始记录及所有的经济类文件不得由外委监理单位办理。
2、签证单应注明合同编号并按照公司的文件要求统一编号。签证表格按集团统一制定的表格进行填报。
3、签证单一式三联:施工单位、工程部和预决算部各一联。签证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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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加盖监理项目章和工程部章。
4、签证单必须注明签证理由、工程量和签证内容发生的起止时间。签证理由和工程量要求与原始记录凭证中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意见一致,计量单位要求使用国际标准单位或习惯使用单位,机械台班应有设备型号。
5、原始记录上必须注明工程内容的具体位臵和部位,同时须附图及照片标注,以满足计量、计价要求。
6、签署意见应明确,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工程技术部的签署意见应一致,可以相互补充,但严禁相互矛盾。严禁在原件上乱涂乱改。
7、在竣工图上可计算的项目,不予办理签证。
8、设计变更签证必须有设计部门下发的正式设计变更文件作为附件,没有正式设计变更文件的变更内容不得办理签证。
9、大型土方开挖前及完成后必须绘制方格网图(包括坐标、标高及开挖边界)作为竣工结算资料,并经施工方、监理方书面确认;大型土石方工程管理详见《大型土石方工程管理办法(修订)》。
10、小型土方及市政工程开工前的原地面标高测量记录、土质类别、土方运输方式及运距等应以签证形式确认。
11、签证事项完成后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合同未约定应在五天内)施工单位要报签证单,不及时报的视作施工单位自动放弃,不再办理签证。
1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人工窝工,机械、设备停滞的费用索赔,由工程部会同管理及监察部、合同管理部、预决算部一起每周清点、签证确认数量。对乙方由于内部管理问题造成过多人员、材料滞留工地的,工程部须书面督促乙方整改。
以上每违反一次,扣罚相关责任人200元、工程部经理1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因甲方原因造成人工窝工,机械、设备停滞等超过30天的,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必须在10天内上报集团合同管理中心,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每延迟1天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50元。
第一百一十一条 施工过程,项目经理应实时收集工期索赔的原始凭证,并上报工程部经理、合同管理部经理后存档,涉及工期延期由工程部会同合同管理部与施工单位谈判,三天以内的工期延期报地区公司主管工程的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工期延期报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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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条 转扣签证的要求
1、有转扣内容的签证单,工程部必须在签证单的右上角予以标注。 2、转扣签证内容发生前,工程部必须书面通知责任单位,要求责任单位限期完成,否则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施工,所发生的费用从责任单位当期工程款中扣回,转扣的具体金额以甲方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如合同有约定,则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
3、涉及转扣内容的签证单上应注明被转扣单位名称及其承担的费用比例。 4、涉及转扣内容的签证单要有被转扣单位的书面确认手续。如被转扣单位拒不确认,则工程部必须收集相关转扣的书面依据,作为签证单的附件。
5、涉及转扣内容的签证单办理后,工程部必须在24小时内发函(附上该签证单的复印件)送达至被转扣单位并签收,如其拒不签收,工程部则采用特快专递邮寄给该单位,在邮寄单上填写函件具体的内容,并将回执存档。必要时采取公证送达。
以上每违反一次,扣罚工程部经理2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一百一十三条 确认签证的范围
1、土质类别、土石方运距、堆放场地的确认。
2、方案措施类的确认签证。施工单位已有施工方案,须工程部签证确认施工单位是否已按方案施工。如:土方开挖方案及放坡系数、措施钢筋的布臵方案、砖胎膜的厚度、塔吊基础等。
3、大型机械进退场记录签证。
4、要隐蔽的一些构造做法确认签证。如墙体构造柱的设臵、使用非商品砼的构造部位等。
第一百一十四条 由于设计或合同的失误等原因造成多次签证的,由预决算部每月1日前汇总,并反馈给工程技术部等相关部门及管理及监察中心。未按时反馈的,每次扣罚预决算部经理200元。因合同原因造成多次签证的,每项扣罚招投标部经理200元。因设计原因造成多次签证的,每项扣罚总工室主任2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一百一十五条 每季度由主管工程领导组织工程部、工程技术部、总工室、预决算部、合同管理部、招标部等部门召开签证、委托、设计变更专题会议,分析签证、委托、设计变更问题出现的原因,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如未召开的,扣罚主管工程领导1000元。管理及监察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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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与考核
第一节 总则
第一百一十六条 营销部为交楼管理的责任部门。 第一百一十七条 商品房必须达到以下标准方可交付使用:
1、工程部必须确保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符合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工程竣工标准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楼标准;
2、营销部必须备齐《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交楼通知书》;
3、必须经物业公司分户验收合格。同时物业公司必须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并已开始实施物业管理。
4、必须经集团工程建设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第二节 交楼工作的组织管理
第一百一十八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组织管理工作由地区公司营销部全面负责。
第一百一十九条 集团交楼领导小组由集团直管营销的副总裁任组长,组员由营销中心、管理及监察中心、物业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组成。
第一百二十条 地区公司交楼流程
1、实际交楼30天前,营销部牵头组织成立地区交楼领导小组,并在成立当天召开综合协调会。会议由地区公司董事长主持,讨论确定交楼方案(含交楼时间、进度、地点、应收费用、现场布臵、应急预案、甲供材料的备用情况等内容),明确应售已售物业、应售未售物业、自营物业及应向政府移交的物业。交楼领导小组由地区公司董事长任组长,主管工程或营销的领导任常务副组长,营销部经理、售后服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物业公司负责人任副组长,营销部、售后服务部、开发部、总工室、招投标部、财务部、工程部、合同管理部、物业公司各派一名负责人为组员。实际交楼方案确定后须报集团营销中心。
未按规定牵头组织成立地区交楼领导小组及确定交楼方案的,给予营销部经理降三级工资的处分。综合计划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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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交楼20天前,地区公司必须完成分户验收工作,由工程部召集物业公司、营销部、管理及监察部及施工单位进行。
未按规定组织并完成分户验收的,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三级工资的处分。综合计划部考核。
3、地区物业公司接收钥匙后、实际交楼前,必须进行精开荒,达到五星级标准。
卫生标准未达五星级标准的,给予工程部、物业公司负责人降三级工资处分。综合计划部考核。
4、实际交楼10天前,由地区公司营销部提交《交楼申请表》及按合同规定应取得的相关交楼证照、交楼组织方案,报请集团营销中心、管理及监察中心及分管营销副总裁审核签署意见,再报集团工程建设分管领导批。
未经集团工程建设分管领导同意擅自交楼的,给予地区公司营销部负责人及营销主管领导、董事长降三级及以上工资处分。营销中心考核。
第一百二十一条 因延期交楼造成须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给业主赔偿的,按照赔偿总额的5-15%处罚地区公司。其中地区董事长占60%,其他领导班子占40%。营销中心考核。
第一百二十二条 地区公司因交楼工作组织不善,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或被媒体曝光,影响或损坏公司品牌形象的,每次给予地区公司10-50万元的扣罚,其中董事长承担60%,其余40%部分由董事长根据责任大小扣罚相关责任人。品牌中心考核。
第三节 交楼期间的维修服务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交楼期间自分户验收合格、物业公司接收钥匙后的维保修服务由地区物业公司维保修中心负责。维保修中心总经理由地区物业公司专职维保修副总经理担任。
物业服务中心必须在交楼前1个月组织成立维保修大队,全面负责项目的维保修工作。
未按规定成立维保修大队的,给予地区物业公司董事长降三级工资处分。物业管理中心考核。
第一百二十四条 实际交楼前10天,物业服务中心须确定交楼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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