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检查和微生物限度检查阳性菌种的管理

无菌检查和微生物限度检查阳性菌种的管理

一、实验室要求:

1. 实验室环境应清洁、卫生、安静,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和饮食。

2. 实验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工作服经常洗涤、消毒、保持清洁。

3. 操作前后或离开实验室必须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

4. 发生菌液污染台面或地面,应立即用 3%甲醛或 5%碳酸等消毒液由外向 内倾覆其上,1 小时后再擦拭,如为破伤风梭菌,则应隔夜后再擦洗。

5. 工 作 衣 、 帽 、 口 罩 受 到 菌 液 污 染 时 , 应 立 即 脱 下 使 污 染 部 位 包 裹 在 内 部,高压灭菌后再清洗。

6. 如 有 传 染 性 培 养 物 污 染 手 部 , 应 先 用 75%乙醇棉球擦拭,再浸入 01 新

洁尔灭消毒液内泡手,然后再用肥皂及清水彻底洗干净。

7. 接种环(针),每次使用前后,必须通过火焰灭菌,冷却后方可接种培养 物,接种带有蜡质、油质的培养物或菌苔残留多时,不应立即在火焰上灼烧, 应先在内焰里将油质培养物烘干后再移至火焰上灭菌,以免活菌外溅污染环境 及感染操作者。

8. 带 菌 的 吸 管 应 浸 泡 在 5%甲酚消毒液内 24h 后 取 出 清 洗 , 带 菌 的 试 管 或 培养物应在 121℃高压灭菌后再取出清洗。

9. 在接种霉菌、放线菌时应在铺有浸过消毒液的纱布上操作,防止孢子散 落传播。

10. 凡带活菌的物品,必须消毒后才能清洗,严禁污染下水道。

二、无菌操作要求:

无菌 操作是 指在无 菌的环 境条件 下,使 用无菌 器材, 防止微 生物污 染的操 作

技术。即保持待检样品在操作时不被污染,又要防止被检的微生物及阳性对照

菌在操作中污染环境或感染操作人员。从事无菌及微生物操作的工作人员必须 经过无菌技术及基础微生物学专业知识的学习及培训才具备上岗操作的资格, 微生物专业检验人员也不应该频繁地变换工作岗位。

1. 无菌室应每次使用前后用 0.1%新洁尔灭消毒液或 2%甲醛液擦拭工作台 面及可能污染的死角,湿拖地面,打开无菌空气过滤器及超净工作台的开关 30 分钟,紫外线杀菌灯照射 1 小时。

2. 操作人员用肥皂洗手后进入缓冲间换拖鞋,用 75%乙醇棉球擦手,穿戴 工作衣帽、口罩。将所需物品剥去牛皮纸及外包装,从传递窗移入操作间,再 用 01 新洁尔灭泡手后进入操作间,在乙醇(或煤气灯)火焰区(火焰高度 3-5cm) 操作。

3. 供试品表面消毒,如为安瓿先用砂轮划痕后用 2%碘酒棉球擦拭,再用 7 5%乙醇棉球擦拭、待干,也可以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4. 操作者勿用嘴直接吸吹吸管,防止致病菌感染操作人员及口中的杂菌污 染供试品。

5. 在 无 菌 操 作 中 切 勿 大 幅 度 或 快 速 动 作 、 拖 行 , 以 免 搅 动 空 气 中 尘 埃 微 粒。

6. 注射器如需回抽时,应对着火焰吸入无菌空气。

7. 所用的器材如培养基、稀释剂配制后经湿热灭菌 121℃20 分钟,吸管培 养皿等均应洗涤,干燥,包扎后经干热灭菌 160℃2 小时才能使用。

三、仪器设备

实验室所用的各种仪器,如培养箱、电热恒温水浴瓶、电热恒温干燥箱等, 均应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操作,均应按计量要求定期检测,并做好检测与维修记 录,以保证其正常使用。无菌操作净化工作台要定期检测洁净度,应达到百级。 净化工作台的高效过滤器应根据使用情况 四、培养基的管理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