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术与中国哲学精神

书法艺术与中国哲学精神

【摘要】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又以中国哲学为其核心,中国哲学精神可谓是核心的核心。书法艺术是中国文化非常重要的方面,受文化发展大环境的影响,同时也丰富了中国的文化气象。书法艺术的创作与审美与中国哲学精神有所相关,可以说,中国哲学精神渗透于书法艺术之中,使书法艺术的美更加深刻动人。本文主要从生命精神来谈。

【关键词】书法艺术;“骨”;“舞”;生命精神 书法艺术充满着哲学内涵,哲学意义在书法艺术中得到了最简洁明了而又充分的展示。书法是哲学的艺术,哲学是书法艺术的灵魂。

立基于儒家世界观的书法家,在进行书法创作之时,会自觉追求那种能蕴含天地大美的庄严、磅礴、中和、辉煌、华贵的书法风格,譬如颜真卿的书法,稳健、雍容、雄浑、端庄、阳刚,充满蓬勃的生命力量;立基于道家自然观的书法家,他们在进行书法艺术创作之时,会把自然精神与个体精神结合成一个整体,一旦捉毫挥翰,便能令书法风格自由舒展,使书法能够“任自然”,表现出“自然之妙有”之态,譬如王羲之、杨凝式等人的书法潇洒飘逸,即是如此;尽管

是被世人看作是主张清心寡欲,静心修为的佛学也能体现出生命精神,佛能体验人间疾苦,观照世间万物,禅宗教授人们通过修行或顿悟,体悟生命之“悲”,从而进入彼岸的形上世界之“欣”,近代弘一法师书法是典型代表。儒道释三家为中国思想之主流,三家哲学之精要都具有丰富的生命精神,受此影响下的中国书法艺术也能体现出强劲的生命精神。

如果说中国哲学精神是“道”,中国书法艺术是“艺”的话,那么中国哲学就是“生命本身”体悟“道”的节奏。“道”尤表象于“艺”。灿烂的“艺”赋予“道”以形象和生命,“道”给予“艺”以深度和灵魂。“艺”对“道”的生命体验也主要是通过“骨”与“舞”表现出来的。 一、从“骨”谈生命

众所周知,笔墨是中国书法的一个重要特点。笔有笔力。卫夫人说:“点如坠石”,即一个点要凝聚了过去的运动的力量。这种力量是书法家内心的表现,但并非是剑拔弩张,而是既有力,又秀气,这就叫做“骨”。“骨”就是笔墨落纸有力、突出,从内部发挥一种力量,虽不讲透视,却可以有立体感,对我们产生一种感动力量。

“骨”之所以能称为美,成为书法史上极其重要的范畴,就是因为透过“骨”能体味到中国哲学的生命精神,而生命之力量就美。

“骨”不但使用于中国书画理论中(如顾恺之《魏晋胜流画赞》,几乎对每一个人的批评都要提到“骨”字),而且也使用于文学批评中(如《文心雕龙》有《风骨》篇)。“骨”是生命和行动的支撑点(引申到精神方面,就是有气节,有骨头,站得住),是表现一种坚定的力量,表现形象内部的坚固的组织。因此“骨”也就反映了书法家主观的感觉、感受,表现了书法家主观的情感态度。书法家创作一幅书法艺术作品,就有褒贬,有爱憎,有评价。书法家一下笔就是判断。

在古代,中国人受天人感应的思想影响较为严重,书家们认为字也要同人一样。人具有血肉与筋骨,字也要有血肉和筋骨,筋骨是人身体的支柱,因此,字也要有筋骨作为支撑。这也暗合《周易》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思想。因此中国书法讲究“骨法用笔”。

所谓“骨法用笔”就是“骨”的表现要依赖于“用笔”。张彦远说:“夫象物必在于形似,形似须全其骨气;骨气形似,皆本于立意,而归于用笔。”(《历代名画记》)这里讲到“骨气”和“用笔”的关系。为什么“用笔”这么重要?这要考虑到中国书法的“笔”的特点。中国书法用毛笔。毛笔软而具有弹性,笔头中心有一簇长且尖的主毫,主毫周围包裹着短一些的副毫,这样制作的毛笔,笔头中间便于含墨,笔锋在点画中行动时,墨水会随着它所行动的地方顺着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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