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了社会工作所处理对象与问题的个性、特殊性、变异性。任何事物都是个性与共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体,只要我们认真去观察、分析和研究,就能把这种共性寻找出来,这种被我们寻找出来的共性,与我们的个人经验一起,总是能构成我们知识中一个有用的部分。第二,对“理论概括”做了不当的理解,以为“理论概括”必须是很强的共性、普遍性、恒常性的概括,通过理论概括所得到的知识必须在很大的时空范围内有效,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知识。其实,社会工作实务的多变性、具体性,并不排斥社会工作理论的形成和运用。
个人经验与理论知识的关系(P58读) 二、理论在社会工作过程中的功能(P59辅助性的解释,读)
(1)解释人的行为与社会过程,确定社会工作者将要协助解决的问题的性质与原因。
(2)根据其对行为与社会问题的性质与成因所做的解释,设定社会工作过程的工作目标。
(3)提出一套达到上述目标的实务工作方法、技巧与模式。 第二节 西方社会工作理论的发展与逻辑结构 一、西方社会工作理论的发展(P60读) 第一个阶段可以称之为“调查”阶段。 这是社会工作的最初阶段,在这个阶段中,社会工作者主要关注的是他们所从事的实际工作,而很少对这些工作的本质、过程与方式方法等进行理论的思考。社会工作者对理论及理论的用途完全缺乏明确的认识。 第二个阶段可称之为“精神分析学”阶段。 在这个阶段上,一部分社会工作者开始意识到单以经验来指导自己的实践是不妥当的,社会工作应该是一门科学,然而这一时期唯一被社会工作者采用的理论是精神分析学理论。
第三个阶段是“精神分析学派”与“功能主义者学派”并立的阶段。 “功能主义学派”的新的社会工作观,在关于人的本质、关于社会工作的过程与方法等问题上与精神分析学都有着巨大的分歧,对精神分析学派来说,个体的行为被视为过去实践尤其是儿童时代人生经历的结果。只有洞察了一个人心理世界所经历的早年过程,才有可能将他从当前行为模式的羁绊中解救出来。社会工作的任务就是探寻和治疗服务对象的心理疾患。功能主义者则认为个体的行为主要是他当前所处情境的结果,当前所处情境即包括环境也包括社会工作机构的功能。个体行为不是被过去实践所决定的。给予一定的机会,在一种结构性和社会性的关系中,个体能够改变他自己。因此社会工作的任务不是对服务对象加以治疗,而是要与服务对象一道,建立一种有助于服务对象潜能得以发展的积极的、
开放的相互关系,使服务对象的能力与行为发生变化。社会工作过程的中心也不再是社会工作者,而是服务对象本人。
第四个阶段(被大卫豪)称为“获得”的阶段。 20世纪60年代,可应用于社会工作的理论在数量上获得了巨大的增长。社会工作者竞相从佛洛依德心理学、认知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借用指导性理论。社会工作的职业知识空间被迅速而非系统地充实起来。 第五个阶段则可称为“盘点”阶段。 到20世纪60年代末,许多社会工作者感到有必要对这些理论做一次清点、整理和评估,以便对社会工作的“家底”有一个确切的把握。 第六个阶段是“理论统一”阶段。 竞相发展一种能把各种社会工作方法整合在一起的“一元论”的理论框架。 第七个阶段可称之为“理论归类”阶段。 多元理论并存被当做一个既定的事实,社会工作者们不再去追求构造“统一”的理论框架,而是通过对纷呈复杂的各种理论进行整理、归类来使理论空间有序化,其结果则是产生了许多不同的理论分类模式。 二、西方社会工作理论的逻辑结构
一个完整的社会工作理论至少应该包括两大部分内容,分别称之为“为社会工作的理论”部分和“社会工作的理论”部分,这两部分,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又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区别:第一,它们的内容互不相同。“为社会工作的理论”主要是对人与社会的本质、人的行为与社会运行的机制进行说明,“社会工作的理论”则是对社会工作实践本身的性质、目的、过程与方法进行说明。第二,它们的功能互不相同。就它们对人与社会发展的作用而言,“为社会工作的理论”侧重于讨论“如何解释人与社会”的关系,而“社会工作的理论”则侧重于讨论“如何改变人与社会”,就它们对社会工作本身的作用而言,“为社会工作的理论”主要是为社会工作实践提供了一套抽象的背景式假设,而“社会工作的理论”则主要为社会工作实践提供了一套具体的行动指南。第三,它们的地位互不相同。“为社会工作的理论”在整个理论架构中处于前提的地位,“社会工作的理论”在整个理论架构中则处于“结论”的地位。第四,它们与社会工作在联系上的紧密程度互不相同。“为社会工作的理论”是社会工作可以使用但并非仅有的社会工作才能使用的理论,其也可以为许多其他学科或领域使用,而“社会工作的理论”则是只有社会工作才需要加以使用以及只有社会工作才能够加以使用的理论,它是社会工作专业独有的理论领域。
“为社会工作的理论”与“社会工作的理论”二者之间的联系则表现在:第一,它们之间是相互依存的。任何一种对社会工作实践本身的性质、目的、过程与方法的具体说明,都必须把某种对人与社会的本质,对人的行为与社会运行的机制的相应理解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或逻辑前提。一种“社会工作的理论”只有置于一定的“为社会工作的理论”基础之上,才有可能获得较为充分的理解。反过来,任何一种关于人与社会的本质、关于人的行为与社会运行机制的理论,都必须与一定的对社会工作实践本身的性质、目的、过程与方法的说明相联结,才有可能进入社会工作领域,成为真正的“为社会工作的理论”。第二,他们之间在逻辑上是相互蕴含的。任何一种关于社会工作实践本身的性质、目的、过程与方法的具体说明在逻辑上也总是蕴含着一定的关于人与社会的本质、关于人的行为与社会运行机制的理解。
皮拉利思等人的社会工作理论模型,并将其与大卫*豪的模型相比较(P62理解) 第三节 西方社会工作理论流派与归类 一、西方社会工作理论流派(P66-67读) (一)心理分析学理论 这是以弗洛伊德及其追随者们的著作、学说为基础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社会工作理论,也是迄今为止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广泛的一种社会工作理论。它认为人的行为是由本能所驱使、由人格结构中的“自我”与“超我”所控制的。不良行为的产生源于由各种本能集合而成的“本我”同“自我”、“超我”之间关系的失衡(“本我”受到过度压抑或“自我”、“超我”发育不全等)。社会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对服务对象的变态人格进行治疗,帮助服务对象恢复本我、自我与超我之间的平衡,并应用心理分析的基本理论方法来完成这一任务。 (二)认知理论 这是以认知心理学为基础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社会工作理论。它认为人的行为主要是受制于理性思考,而不是潜意识中的本能。不良行为主要产生于认知上的错误或理性思维能力的缺乏,社会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帮助服务对象获得对世界的正确认知或完善理性思考的能力,从而使服务对象的行为能得到正确的、理性的指引。 (三)行为主义理论 这是以行为心理学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社会工作理论。它认为社会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对服务对象的不适当行为进行治疗和纠正,它是应用行为心理学的理论(如条件反射、条件运算等)与方法(如实验等)来完成这一任务。它认为行为是个体对当前环境所作的反应,不适当的行为是个体对当前环境所作的不恰当的反应,社会工作就是要帮助服务对象学习和掌握恰当的反应模式。
(四)社会系统理论 这是以一般系统论及其社会学版本—结构功能主义等为基础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社会工作理论。它把人与生活环境看作是由功能上相互依赖的各种元素所组成的系统整体;协调或均衡是该系统运行与维持的基本条件,也即是个体生存与发展所必须的基本条件。当这个条件得不到满足,即系统内部的各个子系统或各个元素之间不能有效配合、相互协调时,系统均衡就会受到破坏,个体的生存与发展就会出现问题。社会工作的基本任务就是要帮助恢复各个子系统或元素之间的均衡关系,使它们能够重新有效配合、相互协调。 (五)标签理论 这种理论认为许多人之所以成为“有问题的人”,是与周围环境中的社会成员对他及其行为的定义过程或标定过程密切相关的。因此,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通过一种重新定义或标定的过程来使那些原来被认为是有问题的人恢复成“正常人”。 (六)沟通理论 强调人际沟通在人际关系中的重要性,社会工作的一个基本任务就是帮助人们消除这些沟通过程中的障碍,使人们的相互沟通得以顺利完成。 (七)人文主义理论 它认为每个人都生活在“意义世界”当中,而每个人的“意义世界”都是通过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理解”或“解释”建立起来的,当人们的理解或解释过程发生了困难(如现在与过去的理解不一致,自己与他人的理解不一致)时,问题就出现了。社会工作者的任务就是要努力“理解”这些人(服务对象)的“意义世界”及其内在矛盾,帮助他们顺利重构自己的“意义世界”。 (八)激进的人文主义理论 作为一种人本主义,它也认为人们生活的世界是一个“意义世界”。然而作为激进人本主义,它又指出这个世界充满了不公正的事实。 (九)马克思主义理论 这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阶级斗争决定社会结构及形态的变迁等)为指导形成的一套社会理论。它主张从社会存在、经济基础、阶级压迫中寻找社会问题的根源。 (十)“增权”或“倡导”理论 这是从马克思主义变通而来的一种社会工作理论。这种理论主张在宏观的社会变革未发生之前,社会工作者应协助服务对象为了他们的利益向现存的社会结构争取权利,促使现存的社会结构做出一些有利于服务对象的制度或政策安排。 (十一)女权主义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