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字化工作指南 - 图文

第一部分技术规范概述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

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必须符合国家法律以及有关规定。(2)价值性原则

属于归档范围且应永久或长期保存的、社会利用价值高的档案可列入数字化加工的范围。3.基本环节

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基本环节主要包括:档案整理、目录建库、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数据质检、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成果管理等。4.过程管理

(1)应加强纸质档案数字化各环节的安全保密管理机制,确保档案原件和数字化档案信息的安全。

(2)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各个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数字化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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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档案整理

在扫描之前,根据档案管理情况,按下述步骤对档案进行适当整理,并视需要作出标识,确保档案数字化质量。1.目录数据准备

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等的要求,规范档案中的目录内容。包括确定档案目录的著录项、字段长度和内容要求。如有错误或不规范的案卷题名、文件名、贾任者、起止页号和页数等,应进行修改。2.拆除装订

在不去除装订物情况下,影响扫描工作进行的档案,应拆除装订物。拆除装订物时应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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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区分扫描件和非扫描件

按要求把同一案卷中的扫描件和非扫描件区分开。普发性文件区分的原则是:无关的重份的文件要剔除,有正件的文件可以不扫描原稿。4.页面修整

破损严重、无法直接进行扫描的档案,应先进行技术修复,折皱不平影响扫描质量的原件应先进行相应处理(压平或烫平等)后再进行扫描。

5.档案整理登记

制作并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交接登记表单,详细记录档案整理后每份文件的起始页号和页数。6.装订

扫描工作完成后,拆除过装订物的档案应按档案保管的要求重新装订。恢复装订时,应注意保持档案的排列顺序不变,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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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目录建库1.档案著录

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的要求进行著录,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

2.目录数据质量检查

采用人工校对或软件自动校对的方式,对目录数据库的建库质量进行检查。核对著录项目是否完整、著录内容是否规范、准确,发现不合格的数据应要求进行修改或重录。3.目录密级确定

在开展全文数字化扫描前,有密级的档案应当在对应的档案目录数据的备注栏注明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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