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

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

(摘录自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组编《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1 基本概念

1.1 人文社会科学

人文社会科学包括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研究是学术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术研究指在实证精神和理性精神指引下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探索、求知,以获得新的知识、理论以及对新知识、新理论应用的行为。更概括地说,它是人类和科学家群体也就是学术共同体对客观世界规律性的认识活动。它来源于实践,指导人类进行新一轮的实践并接受实践的检验。它的成果是一种理论化、系统化的知识体系。

人文学科是以人的观念、精神、情感和价值,即以人的主观精神世界及其所沉淀的精神文化为研究对象的领域。社会科学是以外在于具体的个人及其主观世界的人类社会为研究对象的科学。由于“人”与“社会”在本质上的一致性和不可分割性,尽管在理论上可以将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区别开来,而在实际中,不可能对它们作出本质上的分别。所谓的社会现象,主要取决于人的一切特征,而脱离社会的人是没有的,人文学科必然具有社会性,因而在实际的研究中,人们往往将二者作为一个整体加以讨论。

人文学科,例如文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社会科学,例如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有其不同于

自然科学的特点:这些学科不仅要寻求普遍的、共同的规律,也要研究偶然性和特殊性,有些学科还要特别关注个性;它们既是事实科学又是价值科学,是客观和主观、真理和价值、事实和规律相汇通、相统一的科学。

1.2 学术共同体

学术指系统专门的学问,通常以学科与领域来划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的发展,学科领域会不断产生新的生长点,从而延伸出新学科。

学术共同体是有共同价值追求和利益取向的学术研究群体,是一个以民主的、合作的方式探索真理、自我纠错的群体,也是以诚信为基础、以自律与他律为保障的科学活动群体。

学术共同体包含不同学科的学者群体。在高校从事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工作者,通常被称为某一或某些学科的学者、专家或专业人员。

1.3 学术规范

学术规范是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制定的有关学术活动的基本准则,反映了学术活动长期积累的经验。学术共同体成员应自觉遵守。

学术规范是为了防范学术研究中可能出现的失误与偏差,为学术研究创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环境,保障和推动学术研究持续、文明、健康的发展,增强学术共同体的凝聚力,保障学术共同体的和谐。

1.4 学术伦理

学术伦理是指学术共同体成员应该遵守的基本学术道

德规范和在从事学术活动中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以及对这些道德规范进行理论探讨后得出的理性认识。 1.5 学风

学风是学术风气的简称,是学术共同体及其成员在学术研究中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风气。

学风不正指以下现象:学术研究中片面追求数量和速度、哗众取宠、急功近利的浮躁风气;思想僵化、墨守成规的教条主义作风和理论脱离实际的作风;在学术批评中互相吹捧或互相攻讦的庸俗作风。这些风气不仅表现为个体行为,而且整体性地存在于某些单位、领域和时段,成为社会不正之风的一部分。端正学风、开展学风建设是学术共同体的重要任务。

1.6 学术失范

学术失范指技术层面违背规范的行为,或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而违背行为准则的做法。如:数据核实不足、文献引用出处注释不全等,其动机与情节较学术不端行为为轻。

1.7 学术不端

学术不端行为也称不正当的研究行为,指学术共同体成员违反学术准则、损害学术公正的行为。例如:(1)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2)篡改他人学术成果;(3)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4)伪造注释;(5)没有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6)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7)违反正当程序或者放弃学术标准,进行不当学术评价;(8)对学术批评者进行压制、打击或者报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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