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合同(标准)

2013工程总承包合同(标准版)

签订合同时为了维护交易更加公平的进行,无论是哪一方利益亏损,只要签了合同,就都有法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使交易更加顺利并且完美化。下面是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欢迎关注留学更多相关信息。www./hetongfanben/ 。 (本文为你提供合同范本两篇。)

工程总承包合同(一)

日期: 年 月 日

地点: 市 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 1. 市卫生局局长 先生(以下简称甲方)

2. 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经理 先生 年 月 日由 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权(以下简称乙方) 出生地: (国家)

国 籍: (国家) 总 部: (国) 市 在a 国的通讯地址: 信箱

鉴于甲方要兴建 学校 平方米的教学楼(该工程为楼房,包括全套家具、设备、空调)进行施工。 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 第纳尔(兑换美元的比例为70%)。

这个金额是用单位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仅是对“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 三、合同工期

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 号附件的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380天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甲方由于某些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认为不可能按期完工的话,可从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证实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四、移交场地

根据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进行工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要,双方各执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

通知中规定期限内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机要的复印件寄给乙方。起草纪要之日为乙方接收场地之日。 五、查看工地

乙方承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的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由这些因素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自被通知中标的第二天起的三十天内,向甲方寄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该合同在总额的20%,或在指定的期限内将以前寄存的投标保证金补充到上述比例。该合同只有在寄存保证金之后才对甲方产生义务。

用现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按第五十六条规定,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有效,直到最后交付工程为止。

该保证金始终由甲方保存,用于乙方完美施工和履行甲方权利的保证。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挂号函件后,最多一个月内,按可能业经被扣除的金额的相同额度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的余额,或者从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有权索赔,只要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 甲方有权从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划拨其拖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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