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制制度

中国中铁一局

石家庄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11标段

三 检 制 制 度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石家庄地铁1号线11标项目经理部

2013年7月

目录

一、三检制分解 ......................................................

(一)检验批自检 ...................................................

(二)、互检 .......................................................

(三) 交接检: ....................................................

二、质量检验程序 ....................................................

三、三检制度执行要求: ..............................................

四、三检制执行奖惩制度 ..............................................

五、项目质量三检制记录表(详附表) ....................................

六、执行过程中应注意事项 ............................................

三检制制度

为了加强本项目部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的过程控制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满足合同要求,保证项目在质量实施过程中对每道工序质量都能撑握在预控当中,根据业主单位、公司要求及工程实际施工要求,我部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检制分解 (一)检验批自检 1、初检:

责任人:劳务单位及作业班组组长;

职责:初检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要求班组人员相互间进行检查、监督和把关。每一道工序完成后,由该班组按照工序或单元工程规定的检查(检测)项目逐项检查与,真实地填写施工记录,并由劳务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本人签字。在施工过程中,根据质量控制要求,严格规范施工程序。班组是按照作业规程施工的主体,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主体。初检合格后,负责初检资料的整理与上报,并为复检工作做好现场准备。 实施程序:

(1) 施工班组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进行自检,经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并经组长验收后,方准继续进行施工。

(2) 班组长对所施工的,必须按相应的质量验收记录表中所列(工序操作前由技术负责人交底时提供该工序检验表)的检查内容,在施工过程中逐项地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在完成后逐项地进行自检,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经自检达标后方可请施工员组织质量验收。

(3) 施工员除督促班组认真自检、填写自检记录,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外,还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在班组自检达标且有自检记录的基础上,逐项地进行检查,经检查达标后,方可请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质量核验。

2、复检:

责任人:劳务单位负责人或技术员;

职责:复检是在班组初检的基础上,由现场技术员对初检所形成的相关记录进行复核。复检的主要内容是:检查初检项目是否齐全;检验数据是否准确;检查结果与施工记录是否相符等,并负责做好复检验收工作。复检验收合格后负责复检资料的整理与上报(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并为终检工作做好现场准备。

实施程序:

(1) 班组长在自检合格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现场技术员进行检验批工程质量核验。

(2) 现场施工员在接到班组长的质量核验申请后立即对初检所形成的相关记录进行逐项现场实物复核。

(3)复核无误后方可通知专职质检员进行最终核验。 3、终检:

责任人: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

职责:终检是对初检、复检结果进行最终审核,由现场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对初、复检所形成的相关记录进行复核。终检的主要内容是:检查经过复检后的检验结果是否符

合设计及规程规范要求;资料是否齐全、正确;是否与施工情况一致;并负责终检验收工作。终检验收合格后负责终检资料的整理与上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并为最终质量检查工作做好现场准备。

实施程序:

(1)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在接到核验通知后,对其质量内容进行抽检,抽检率应不低于80%,在抽检合格后形成最终的质量资料,通知业主现场代表或监理进行最终检查。

(2) 未经现场代表或监理进行最终核验的检验批工程,或虽经核验未达标时不得安排进行下道工序。

(3)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时必须应有签字完善的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否则不能安排下道工序施工。 (二)、互检

责任人:现场技术员、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上下道工序作业班组长

职责: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插入前,现场技术员及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交接双方工长、班组长进行交接检查。经双方认真检查并签认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交接检或虽经交接检但未达到要求的检验批工程,接方可拒绝插入施工。 (三) 交接检:

责任人:现场技术员、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上下道工序作业班组长

职责:交接检是对初检、复检、终检结果的认可,保证下道工序作业的有序有利开展,确保最终质量的达标。

实施程序:

(1) 现场技术员、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引导下道工序作业班组长对上道工序的各项内容进行检查,以确保自己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有利性进行检查。

(2)对规范、规程、标准及施工图中规定的,需要在工序间进行检查的项目,交方应按接方要求认真办理交接检查表。移交的有关资料和进行交接等工作必须签字完善,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2) 涉及总、分包之间有相互关系的隐蔽项目,负责做下道工序的单位必须在隐蔽前填写“总、分包交接检查表”,与做前一道工序的单位办理交接检手续。经交方自检或交接双方共同检查,达到质量标准并经双方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隐蔽工序的施工。否则,由做最后一道工序的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二、质量检验程序

工程质量检验包括施工准备检查、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检查、单元工程质量检查;质量事故检查及工程外观质量检查等程序(图2-1)和单元工程质量检验程序(图2-2)。

图 2-1质量检查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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