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根据灵人大常办法?2011?8号文件要求,我乡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了自查,现就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乡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1620人,占全乡总人口的14.6%。其中特困老年人541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33.4%,已享受低保301人,占特困老年人总数的55.6%。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乡党委、政府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六个老有”(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的目标,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扎扎实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老龄工作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加强舆论宣传,为老龄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学习、宣传。一是纳入全乡 “五五”普法内容与计划,不断深化学习宣传。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标语、板报、横幅的宣传作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全乡举行?老年法?专题讲座11场(次)、老年人法律法规咨询16次,共有2000多人(次)参加;张帖悬挂标语横幅150条,印发宣传资料近3000份。三是抓好典型,以典型推动老龄工作发展。近几年来,全乡树立和宣传敬老典型40多个。

(二)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做好老龄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是领导重视。历届乡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和关心老年人和老龄工作,凡是全乡重大的老年人活动和老龄工作会议,班子领导都尽可能参加,为推动我乡老龄事业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二是老龄工作机构健全。乡、村两级分别设有老龄工作领导小组,使全乡老龄工作得到了组织保障。三是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全乡上下已建成了一支风气正、素质好,务实、廉洁,特别有爱心和奉献精神的老龄工作队伍。

(三)不断增加投入,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我乡不断加大对老龄事业经费的投入。近三年来,全乡

投入150多万元建造、改建了蔡家蔡家塬五保家园、星火敬老院等。同时,积极上下协调,尽力将将全乡特困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较好地解决了特困老人生活困难的问题。

(四)认真落实各项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政策。 一是全乡已实施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全乡“五保”供养对象34人,其中集中供养8人,分散供养26人,集中供养率为23.5%。2010年,全乡落实“五保”供养经费44800元,确保了集体供养和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老人应保尽保。二是对贫困老年群体重点帮扶。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由党委、政府领导带队慰问,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三是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及供养老人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目前全乡共有退休老干部6人,供养遗属老年人5人。2010年共落实遗属老人供养费14220元。

(五)推进新型医疗制度,缓解了老有所医问题。 我乡在认真推行城镇干部职工全面医疗保险的同时,对处于高龄、高发病“双高”期的农村高龄老人,全面纳入了大病救助范围,年内共救助“双高”老年人5人,申请救助资金36800元。对确有困难无法缴纳医疗费的老人,尽最大可能的由民政求助,较好地解决了特困老人看病难的问题,年内对特困老人申请发放重点救济金13000元。同时,通过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较好地解决了农村老年人的医疗费问题,年内为老年人报销合作医疗18000多元。 (六)建立法律援助机制,有效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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