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储备人才的意见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储备人才的

意见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晋市政办[2008]57号 【发布部门】晋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6.19 【实施日期】2008.06.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储备人才的意见

(晋市政办〔2008〕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晋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我市全方位、多层次人才支撑体系,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针对我市高层次人才紧缺的状况,现就2008年引进高层次储备人才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2008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大力实施经济强市、生态立市、科教兴市、依法治市、和谐建市战略”目标,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建立储备长效机制,为不断 1 / 2

开创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高层次创新创业储备人才引进重点

围绕我市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面向海内外,重点引进以下高层次创新创业储备人才:

1、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部署、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2、能够对我市产业结构优化、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煤化工产业、电力产业、机械加工业、农副产业加工业、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市政公用事业、高速公路项目、教育产业等我市重点发展的高科技新兴产业领域从事研发和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 3、我市范围内已经实施或正在申报省以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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