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2 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收集、整理,所需经费应当在工程预算中单列。
3.0.3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应配备通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城建档案工作人员。(施工现场档案员应稳定)
3.0.4 建设单位是工程档案的总责任单位,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报送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1 贯彻工程档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政府规范性文件。 2 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内容、套数、费用、质量、报送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房建工程一般为2套,市政工程一般为3套:档案馆、建设单位、养护部门)
3 负责收集、整理建设工程的准备阶段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以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 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档案。 5 督促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同步编制,形成完整、准确、真实、符合归档要求的工程档案。
3.0.5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全过程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并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及时向建设单位
报送。(档案报送时间,一般为验收后,备案前。)
4 建设工程档案内容
4.1 一般规定
4.1.1 建设工程档案是指在建设工程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立项、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运行等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它真实、系统、完整反映工程对象本身的结果。
4.2 应当归档的具体内容
4.2.1 建筑安装工程具体归档内容参见附录A《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的要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具体归档内容参见附录B《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的要求。节能分部工程具体归档内容参见附录C《建筑节能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的要求。成品住宅装修工程具体归档内容参见附录D《重庆市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的要求。
4.2.2 特殊工程(轻轨、医院)、“四新”技术工程包括采用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程,其具体归档内容可由建设、监理、施工
等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共同提出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4.2.3 凡向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必须同时报送一套该工程的电子档案。
5 施工文件编制
5.1 施工文件纸张
5.1.1 施工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50克以上纸,不得使用传真纸。
5.1.2 施工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为A4幅画或者为A4幅画的倍数纸。
5.1.3 一份文件纸张出现多页数时应标注页脚。页脚标注形式为(共*页 第*页)。
5.1.4 纸张不应有破损、斑渍、油污。
5.2 施工用表
5.2.1 施工用表一般分为市政工程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用表,专业性强的轻轨交通工程、四新技术工程等经批准可使用特制专业表格。
5.2.2 建筑安装、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应使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定的,由重庆市城建档案馆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的铅印表
格,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