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方案
乔楼镇初级中学
荥阳市乔楼镇初级中学“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方案
根据荥阳市政府提出的“修身行善明礼守法”全民教育思想方针,结合荥阳市教体局的具体要求,经校委会研究决定从2016年3月份起在我校开展“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平凡孕育辉煌 榜样凝聚力量 二、活动目的:
通过发现、宣传校园中广大师生中的感人事迹,在校园中弘扬正气,颂扬真情、树立榜样,引导广大师生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学会爱国、爱校、爱家、爱自己、爱他人,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健康向上、充满活力、文明友爱的校园文化和精神家园,更好地推动和谐校园发展迈向新的台阶。
三、评选时间:2016年3月——2016年4月
3月份为启动推荐阶段,各年级各处室负责推荐评选对象,收集整理相关事迹材料,提交“感动校园人物”评委会进行初审。4月份,校委会组织相关评委会成员对候选人及主要事迹进行复审。5月初进行评奖颁奖。
四、参评对象:荥阳市乔楼镇初级中学全体教职工和全体在校生。 五、活动组织领导 领导与评审小组成员 组 长:段玉立 副组长:袁万杰
成 员:李文俊 张雪玲 董海霞 陈志勇 李献东 周爽 司艳艳 六、活动要求
1、候选人所述事迹真实,富有感染力和教育意义。
2、候选人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或重大违纪事件(学生)。
3、候选人需及时上交相关申报表格,并递交事迹材料(事迹材料教师在1500字左右,学生在800字左右) 七、评选标准 (一)教师
1、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中,以渊博的知识、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带动学生。
2、关注科研前沿,积极开展重大科研课题研究。
3、立足岗位,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4、关心关注学生,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5、关注学校发展,热爱集体,团结同事,能积极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6、工作、生活中做出其它令人感动事迹。 (二)学生
1、家庭清贫或因身体的原因(以及其它特殊的原因)无法像正常的同学那样进行学习活动,但始终刻苦学习、自强不息,取得良好成绩; 2、孝顺父母,独立自主,自强不息,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意志坚强,能通过尝试力所能及的方式克服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3、关心他人、关爱集体,在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默默奉献; 4、敢于创新、勇于开拓,在各项活动取得良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