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一次性告知书

房屋建筑项目受理一次性告知书

尊敬的业主单位:

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申报时提供以下资料:

1、立项批复;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土地证书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4、施工设计图纸(纸质与光盘各一份,加盖公章)与图纸审查合格证书;

5、资金落实证明;(自筹资金需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自有资金情况说明,财政资金提交《蚌埠市政府采购申报表》) 6、法人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公司章程(非公开招标项目还应提供完善的公司章程);

7、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纸质与光盘各一份,加盖公章); 8、《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工程类、工程服务类项目还需提交《政府采购需求报告》; 9、代理机构资质证书、代理合同、代理机构备案表。 房地产开发项目还需提供: 1、《房地产开发合同》

2、《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审查意见书》 (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备注:1、请招标单位在提交申请时确定招标内容的完整性,无特殊情况,不再接收招标范围、招标概(预)算、标段等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原则上只接受一次修改;

2、财政性资金项目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理后如果需要撤销应先报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批准,并将批准手续作为到市政府采购中心撤销采购项目的依据附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电子版!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政工程项目受理一次性告知书

尊敬的业主单位:

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申报时提供以下资料:

1、立项批复;

2、法人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及公司章程(机关事业单位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非公开招标项目还应提供完善的公司章程)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资金落实证明(自筹资金需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自有资金情况说明,财政资金提交《蚌埠市政府采购申报表》); 5、施工设计图纸(纸质与光盘各一份)及图纸审查合格证书(如果行业没有图审规定的,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为准); 6、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纸质与光盘各一份); (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7、《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工程类、工程服务类项目还需提交《政府采购需求报告》

备注:1、请招标单位在提交申请时确定招标内容的完整性,无特殊情况,不再接收招标范围、招标概(预)算、标段等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原则上只接受一次修改;

2、财政性资金项目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理后如果需要撤销应先报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批准,并将批准手续作为到市政府采购中心撤销采购项目的依据附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电子版!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受理一次性告知书

尊敬的业主单位:

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投标申报时提供以下资料:

1、立项批复;

2、法人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及公司章程(机关事业单位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非公开招标项目还应提供完善的公司章程)

3、施工图设计说明(设计单位盖章)或者项目概况说明(业主提供)、施工图设计图纸光盘;

4、其它(方案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等)。 (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5、《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工程类、工程服务类项目还需提交《政府采购需求报告》。

6、单位提供资金落实证明(如财政类资金需提供《蚌埠市政府采购申报表》)

备注:1、请招标单位在提交申请时确定招标内容的完整性,无特殊情况,不再接收招标范围、招标概(预)算、标段等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原则上只接受一次修改;

2、财政性资金项目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理后如果需要撤销应先报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批准,并将批准手续作为到市政府采购中心撤销采购项目的依据附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电子版!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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