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A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浅议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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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三等奖)

来源:监察部(纪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02-04

国有企业廉政监督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

求。在国企实行“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决策

制度,是党对国企从源头治理腐败、控制各类案件发生、减少经营决策失误的重要体现,是促进党

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举措。“三重一大”决策内容亦是员工普遍关心和关注的热点、焦点、

难点问题,更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近年来,国有企业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过程中成效是显著的,但在实践过程中,企业内部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

调研发现,虽然企业制定了《实施细则》,但实施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问题,依然潜藏廉政风

险,主要表现在:存在违规决策,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或

者缺乏可操作性;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不到位;个别领导违反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原则,致使权力得不到规范运行和有效监管等等,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权力过于集中,责职不明确。在个别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民主意识不强,专权

集权思想严重,认为自己是单位“一把手”,大事小事自己说了算,自己“拍板”决策的就是政策,

习惯了管理他人,不习惯在监督下用权;在这种心态支配下,有些党政正职往往大权独揽,以“老

大”自居,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置若罔闻;有的领导身兼两职,党政大权集于一身,独断

专行,对上级的监督,认为是有意找“茬子”,对身边和下属的监督,认为不服从领导是拆台,把

不同意见看成是“杂音”,有的甚至还对持不同意见者打击报复;有的副职参与“三重一大”决策

时,以主要领导意志为转移,往往“跟着举手”。凡此种种造成集体领导决策与个人说了算界定不

清,开会只是“走过场”,做个会议记录,正确了显得自己决策高明,出现失误就以集体决策来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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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民主意识不强,决策形式化。有的国有企业主要领导自认为自己能力强,不善于听取别人

的意见和建议,在决策过程中习惯搞“一支笔”、“一言堂”,“老子天下第一”的错误思想膨胀,

使“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形式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表面上按集体决策的程序进行,但暗地里搞事

先打招呼,使党政正职的真实意图在开会前大家就心知肚明了,导致党政正职的“末位表态”变成

最终“结论”,集体决策流于形式;有的党政主要领导明知所要研究的议题得不到大多数人的赞同,

但依然按集体决策的程序上会讨论,窥探其他班子成员的态度,如确实事与愿违,则在下一次会议

上变换议题轻描淡写地说一下,不置可否,会后实施;有的以决策事项情况紧急为由,不事先通知

班子成员而搞临时动议;有的主要领导由于调整频繁,很容易产生追求短期效益的思想,把企业的长远利益放到一边,急功近利,盲目决策等。

三是落实制度不力,作用发挥差。许多国有企业都制定了“三重一大”相应的措施和办法,企

业职能部门理应自上而下地坚决贯彻执行。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措施过于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强,

缺少详细的内容、具体的标准、执行的力度、结果的检验,以至于集体决策、民主议事仍然是“说

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影响了制度的执行力、生命力;还有,决策

层思想认识不统一、不到位,导致决策缺项、流程脱节;有的班子成员作用发挥不好,在决策中有

意见不发表,怕承担责任,怕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明哲保身,但求无过,使集体决策达不到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的效果。

四是缺乏有效监督,责任追究不力。“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党政主要

领导的监督,防止个人说了算。但由于监督体制机制固有的弊端,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原因在于“三

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缺少有效的监督,出现“上级不想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的状况;有的企业没

有健全相关的监督机制,没有纪检、监察、审计等内控体系和监督部门的人员参与,没有委派有关

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监督不到位,出现决策被乱执行、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等问题,

责任人得不到及时的追究;有的企业纪检部门直接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主要通过听汇报、

看材料、参加会议等方式了解,导致监督不深入、不全面、不及时,难以起到发现问题、监督制约

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纪检部门监督职能的发挥;还有班子成员虽有不同意见,但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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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与“一把手”处理不好关系,而不敢发表意见,班子内部的互相监督形同虚设。

二、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以上问题,固然有这样那样的原因,但综合分析,重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权力过于集中。在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配备过程中,注重了“一把手”的功能和作用,忽

视了副职的作用。这样的领导班子有利的一面是主要领导只要能科学决策、正确决策,就可以实现

上下执行一致,运行无杂音;但不利的一面是缺少集思广益,不能充分发挥副职的作用,把副职置

于只要能干活,不需要思考问题的境地。主要领导党政一肩挑,权力过度集中的时候,最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

(二)“一把手”民主作风意识不强。“一把手”自认为自己的能力强,不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错误思想膨胀,就会出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形式化。

(三)短期思想严重。企业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由于领导岗位调整频繁,很容易造成追求短

期效益,急于建功立业的思想意识。把企业的长远利益放到一边,搞个人急功近利,出现乱投资、乱决策、突击提干等情况。

(四)班子副职有畏难思想,作用发挥不够。对于绝大多数主要领导,他们都希望副职能够在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中发挥作用,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但实际情况往往是有些副职领导由于患

得患失,在决策中有意见不发表。一怕发表意见承担责任;二怕发表意见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三是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等,使集体决策达不到集体研究讨论的效果。

(五)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国有企业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

(六)缺乏有效的监督。在决策过程中缺少有效的监督,往往出现“上边不想监督,下边不敢监督”的状况。决策的效果无法评定,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长远性得不到操控。

(七)责任追究不力。决策后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得不到及时的纠正,责任人得不到及时的

追究,经常是责任人出现决策失误后,大不了调整个岗位,级别不变,待遇不变,官照当,权照有,

钱照拿,谁奈我何?如果能实现“三重一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企业的“三重一大”制度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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