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费用托管型1

XXXXX与 XXXXX 合 同 能 源 管 理 项 目 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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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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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甲方 (用能单位)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电话 单位名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节能服务通讯地址 公司)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传真 传真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利用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能源费用托管型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和能源托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节 术语和定义

1.1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供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供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或用能费用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1.2 能源费用托管型:用能单位委托能源服务公司对能源系统进行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能源服务公司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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