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第八章 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第一节 城乡规划管理概述

一 城乡规划管理的概念

(1)城乡规划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一项行政职能。

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中明确指出,城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搞好城乡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2)城乡规划管理的核心。根据对城乡规划管理的概念的解释,城乡规划管理核心包括三方面:

第一, 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 第二,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第三, 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 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特征

一般特征:综合性、整体性、系统性、时序性、地方性、政策性、技术性、艺术性等诸多特征。

特殊特征:引导与控制的特性、宏观和微观管理特性、专业性和综合性属性、阶段性和连续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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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乡规划管理系统

一 城乡规划管理系统

城乡规划管理是一个系统。

系统的特点:一是系统是由若干部分以一定的结构组成的互相联系的整体;二是系统整体具有层次性,每个层次的系统可以分解为若干基本要素;三是系统整体有不同于各组成部分的新功能。 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检查是一个实践过程。

(1)决策系统: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与审批管理

负责制定城乡规划(组织编制)、审批、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

(2)执行系统: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进行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即“一书两证”管理工作。

(3)反馈系统:城乡规划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管理工作。

(4)保障系统:城乡规划法律规范

城乡规划管理系统运行保障条件很多,诸如组织、人员、体制、法制等。其中法制保障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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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城乡规划管理系统要素 1.管理目标

最终目标P115 2.管理者

管理的水平与成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者的素质及其能力。如基层规划管理人员所扮演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1)(2)(3) 3.管理对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的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 4.被管理者

一是城乡规划项目(政府内部管理行为),二是建设用地或建设工程(政府外部管理行为)。 5.管理中介 (1)权力

审批权:审批城乡规划,审批“一书两证” 惩治权: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

执行权:执行城市政府方针、正常和重大决策 参议权:向城市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表彰权:表彰实施城乡规划优秀建设项目 其他权:其他法律授权或因需制定管理规范的权力

(2)规则

批准的城乡规划文本、图纸,各种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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