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确认办法

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编制及注意事项

一、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编制意义何在?

为什么要编制这个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意义何在:它的结果是为了准确无误的反馈出项目自开工至截止日的盈亏情况,是财务部门确认合同毛利及利润的依据,同时也是项目对标后预算执行情况的一个阶段性总结,项目再根据盈亏情况制定有效的整改纠偏措施,也就是一种过程控制过程纠偏的手段。通过项目编制出的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就计算出你项目目前的经营状况,使项目领导对后续施工需要发生的成本有一个直观的预测,对项目后期施工工作的指导有着积极的作用。只有通过过程控制才能有效的保证项目最终的盈利。

2004年之前,项目当期营业收入的确认,是按照业主已批复的计量数确认的,即当期营业收入=当期业主批复计量数。这种模式下与营业收入对应的营业成本不好确认,营业成本确认的随意性较大。2004年年底开始,项目营业收入的确认按照财政部下发的《建造合同准则》来确认,按完工成本百分比法来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咱们公司是自2004年年底起,各项目就开始了编制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的工作。

2008年12月局为此专门下发了二公预发(2008)834号文,专门对项目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的编制工作进行了规范。四公司根椐局文件中要求的内容下发了《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编制办法》,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规范。 二、名词术语

1、合同总价:与业主签订正式合同工程量清单总额. 合同总价=有效合同价+暂定金(含专项暂定金)。暂定金也叫不可预见费用,是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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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过程中防止出现工程项目增加或者支付工程索赔的资金。暂定金虽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但是不一定全额支付给施工方。

2、有效合同价:中标合同价减去包含在清单中暂估价(含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计日工和暂定金额。

3、已完工程:由业主已批复累计计量、已完未计量、已完部分工序工程构成。

4、已完未计量工程:包括“已申报待批复计量”和“已完未申报计量”两部分。“已申报待批复计量”是指已经向业主申报计量但尚未批复的已完工程,“已完未申报计量”是指已具备计量条件但尚未办理计量申报的已完工程。

5、具备计量条件的已完工程:是指在规定的计量周期内,已经完成了一个完整的分项工程,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要求,且完成的合同额已达到投标书附录规定的最低限额

6、已完工未结算:是指根据建造合同规定确认的营业收入与已完已批复计量产值的差额。

7、采购合同结算:是指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对已具备采购结算条件的劳务、租赁机械、供应商等合同价款的结算。

8、已具备采购结算条件的分项工程:是指在项目经理部规定的结算周期内(采购合同结算应每月进行一次),操作层已经完成了一个完整的分项工程,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要求,项目质检部门已经签字认可,且完成的合同额达到了采购合同规定的最低限额。

9、完工项目:合同约定(含变更)的工程主体全部完工,且施工累计进度达到工程总量的95%以上,或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95%以上的项目。即实体工程已完成,测量、试验等人员已撤离,项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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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的主要工作是变更、索赔、计量及部分剩余结算工作。

各术语间的关系如图:

合同总价开工准备合同价合同有效价暂定金(含专项暂定金)初始合同收入减增减增施工图增减收入预计总收入变更增减收入索赔奖励收入预计总收入已完工程已完已批复计量已批复计量产值每工程实体剩余工程施工过程季业主计量已完已申报已完未申已完成部待批复计量报计量分工序待计量产值剩余工程产值采购合同结算已完成进度产值已完工程实际发生合同成本度采购结算进度产值剩余工程成本预计总成本预计总成本合同结算价减增项目完工最终结算相对合同总价的增减量

图1 三、基本规定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合同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能可靠确认的,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计算完工百分比,按照合同预计总收入乘以完工百分比确认为自开工累计营业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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