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书
至四川德阳锦虹建筑房产有限公司:
首先感谢贵公司在春天印象小区建设过程中所做出的努力和辛苦,春天印象一期业主迎来了翘首以盼的收房日子;但在这本该举杯庆贺的特殊日子,全体业主却感受不到应有的快乐和收房的喜悦;对于绝大多数的业主来说,可能一生只能有一次购房的机会,也注定将在自我构想的,温馨而舒适的春天印象家园度过未来生活的每一天,因此我们择房慎之又慎,大多数业主几乎踏遍了整个德阳楼盘,通过考察、问询、分析、对比,最终选择了春天印象这个楼盘。选择定格的那一刻,业主们选择的不只是对小区住宅以及配套设施的品质需求,更是交付了一份嘱托,交付了我们对贵公司的充分信任与期望。作为门外汉,业主们在整个小区没有成形的情况下,只能依据贵公司的宣传册、导购介绍、沙盘等作为抉择的重要导向,而对于实体成形成貌、标准执行及归属权的有关承诺,我们只能寄望于贵公司的公信力、责任心和良知。现对小区交房前夕存,业主反馈的问题特作如下书面汇总,望贵公司知悉并予以妥善解决。 一. 前期合同签署及交房流程问题
协商意见:前期合同签署流程中贵公司单方要求必须先交钱在签署合同,对此许多业主曾抗辩过,但终业主所处弱势地位以及被单方孤立、推诿及购房预付款的牵制匆忙的签署了合同。但全体业主重申对合同中不合情、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条款保留拒绝接受的权利。要求贵公司在收房流程中主动积极、改善服务质量;在业主存有疑问时,不要一味粗暴的孤立买受人,采取推诿的处理方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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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在业主对收费标准和名目还存在诸多质疑的情况下能做好公开、透明、有据的公示。全体业主一致认为贵公司应秉承“先验房、再缴费、最后交钥匙”的流程办理收房程序,双方充分体现出买卖合同公平交易的原则及合同约定的甲乙双方基本权利,达到和谐交房收钥匙的目的。 二.交房时相关税费、管理费、杂费问题
全体业主收房时需缴纳的名目繁多的税费、管理费、杂费无疑是大家质疑的焦点问题,对于贵公司存在乱收费的反对之声从签订购房合同之初就没有间断过。在信息高速发达的网络时代,一切都该是公开透明的,也只有收费的公开透明和有理有据有度才会得到支持、理解与合作。遗憾的是,虽然贵公司收到了由德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回复的关于2013年6月26日业主反应的《春天映像收费标准》问题,也知悉了上级的回复,即:小区开发商不得违规收费的有关要求,但贵公司公示的交房收费明细中仍然出现了众多的不合理收费内容。 协商意见:
1.收房是要求贵方向业主出示所有收费标准、依据及与之对应的详细内容,对于没有依据的收费项目业主将有权拒绝。
2. 房屋契税、维修基金收费性质既然是房产商方便自己、服务业主的行为,更应该按规定收取,不应该另立名目进行高标准收缴。业主要求,首套房契税应依照标准按不同面积所对应的标准系数1%-2%x房款收取,并及时出具契税缴费单、维修基金收缴凭证以及代缴实际发生数额凭证。 3.开发商代办房产证按理实属开发商自身分内义务,本不应另行收取相关费用,但贵公司却单方面加收代办费500元/户之高,若按全小区2015户计算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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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将收取100.75万元。再则即使代办产权属业主义务,发生的经办成本费用主要包括要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缴纳约10-20元左右的办证费以及经办人员1-2人的人工费,总费用不超过100元.因此业主要求下调代办费不超过150元。如若贵公司坚持不予以下调,业主将保留向德阳物价局、建设局投诉的权利。
4. 装修保证作为一个单纯的合同约定事项,国家并没有强制规定,建议参照德阳其它小区不收取或象征性收取;对于装修管理费,《德阳市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 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德阳市市区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已经明确,条文中明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中不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车辆停放费、共用设施(如游泳池等)使用费”,由此可以看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除垃圾处理三项费用需额外收取外,其余所有费用均已经涵盖其中不应单独再向业主收取。再者标准中也提到,“物业服务企业和装修施工企业应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只能在装修服务中收取与之有合同关系的施工企业的装修管理服务费,而不得重复向第三方业主收取。因此全体业主要求取消向该项收费,若要强行收取业主将进行投诉。对于建筑垃圾清运费收取的具体数额属于可协商范围,业主认为收取数额过高,要求参照周边小区标准将费用下调。
5.转让手续费、印花税、抵押手续费属未发生或已取消明目,不应单独向业主收取。
6.要求贵公司交房时公布《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内容,并详细罗列物业管理费组成项目明细及收费范围,全体业主一致认为,交房过程,业主不应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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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关系的物业管理公司发生任何关于收楼的相关事务,只与开发商有效对话。 三、公共配套设施及物业管理问题 1、公摊面积问题
协商意见:由于业主普遍反应电梯太小、公共门厅太窄、楼梯单跑设计高而陡、户型布局也是一梯六户甚至八户,依据购房合同、相关公摊标准、构成,参照四川周边地区类似楼盘,常规公摊标准在15%-20%左右。结合本小区如此精简节约的造型布局,小区住宅的公摊却高达20%的上限,故而业主质疑贵公司在公摊面积上有误算、错摊等违背合同及标准的嫌疑,要求甲方举证房产部门测量核定的公摊面积有关数据及依据,各栋楼分别公示公摊面积及如何计量。 2、小区绿化、景观问题
协商意见:依照有关宣传和承诺,贵公司定性的绿化景观为360度欧式全景园林,体现奢享城中尊荣、温馨典雅和尊贵气度;景观涵盖格拉斯园景观、狄德罗公园、艺术风情街、莱蒙园、法兰西景观大道等,相关景观均有对应做法及效果图,有花有水有喷泉,有亭有湖,有动有静。以上绿化景观前期给业主描绘的属高端大气上档次综合布局和环境,但实际情况却有很大的落差。要求贵公司出示小区绿化规划图、总评管网图、实施方案施工图。
3、地下车库及大门问题
协商意见:小区内地下车库作为小区配套工程为何不针对小区业主发售,今后小区内众多住户出行如何保障,若对外出售那么与之配套的公用设施如物管房、设备房的面积和费用完全公摊于业主身上就不合理,即使有所区分也难以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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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贵公司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地下车库及大门的 人流车流安全,实现真正意义的人车分流,建议设置完善的门禁安保措施,以保障全体业主的居住通行安全。对靠商住左侧小区后门应加强安保监控。 4、商户门面问题
协商意见:要求贵公司必须保证临街商户靠小区内侧的安保措施,满足小区封闭条件,临街商户单元不得设置小区侧后门,以保障小区业主的居住安全需要。且后开门所占业主面积必须从住户公摊中剔除。 5、公共配套设施问题
协商意见:要求贵公司收房前主动公布详细的绿化设计图、配套设备数量名目。鉴于业主质疑小区绿化率过低的问题,希望贵公司出具合格证明文件证明小区绿化率是否符合36.3%的标准,对已经枯死的树木及时予以更换,采取措施保证树木存活率的措施,减少后期业主的维护成本;小区规划设计考虑失误,既然小区为一次设计分期建设,那么贵公司就应该将小区的功能性设施如篮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儿童娱乐场纳入一期范围统筹考虑,避免建成小区功能失血。如今一期的业主们只能慢慢等待二期建成方能实现基本需求,有悖于贵公司对本楼盘高端舒适品质楼盘的定位,要求贵公司书面予以承诺二期修建时点及在此期间业主的相关需求保障措施,对于二期建造过程中可能影响一期建筑、结构、安装的接口如何预留和二期施工对业主生活可能造成的影响的防治措施。 6.高级会所及恒温池问题
协商意见:恒温池一直是广大业主内心的痛,许多业主都是奔着此项独具特色的配套设施而来。而一直以来不管是贵公司的售房导购还是专用宣传册都将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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