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我院《临床医技科室科教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细则》(试行)的通知 (1)

关于下发新矿集团莱芜中心医院《临床/医技科室科教工

作对标指标体系方案及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分院、门诊部:

为进一步规范临床及医技科教工作对标指标考核工作,广泛调动全院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结合医院现况,充分吸收临床、医技科室的意见,经反复研究、修改,特制定下发《新矿集团莱芜中心医院临床/医技科室科教工作对标指标细则》(试行),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切实遵照执行。在试行过程中,若有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使此方案日臻完善。

一、组织领导

为了平稳有序的开展科教对标指标考核工作,医院特成立科教对标指标考核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 王瑞海

副组长: 李守斌、李波、蔡鲁平

成 员:许海涛、黄虎、谭永菊、李翠凤、李玉芹、段明洪 领导小组下设科教科,负责对标指标考核实施日常工作。 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实,每月根据检查,核实结果做好总结和汇报,并进行有针对性的督促。

二、考核单元

考核单元分为临床及医技科室考核和个人考核。临床及医技科室包括各科室、分院、门诊部的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麻醉科、皮肤科、康复科、ICU、急诊科、药剂科、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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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科、超声科、放射科、CT、MRI、心电图、病理科;个人考核包括全院所有临床及医技人员(退休返聘人员、进修规培人员及产假人员除外)。

三、考核内容:

主要为科室和个人科教绩效项目。科室对标指标包括科内科教记录、三基培训、临床带教、会议出席等项目的指标。个人“对标突破年”对标指标考核包括完成授课/听课情况、继续教育、三基考核、执业考试、科内带教等项目的指标。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周期。年度考核于次年元月5-20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完成,考核结果在25日之前进行公布。

(二)考核项。科室考核项分为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个人考核项分为无证住院医师、中级职称以下有证的执业医师医技人员、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且3年以内的临床医技人员、中级3年以上(含3年)的临床医技人员。每一个考核项由相应的测评指标组成,对不同的考核对象、不同考核期间采用不同的考核项、不同的指标。考核主体分为直接领导考核、直接下级考核、同级人员考核,不同的考核项对应不同的考核主体。

(三)考核分数实行百分制考核

对科室、个人科教绩效实行总分百分制考核,科室占总绩效分的20%,个人占总绩效分的80%。

五、相关要求

1.科教科对于不同的考核单元和对象要建立科室科教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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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和个人科教考核专业技术档案,并做好相应登记、存档工作。

2、考核小组在年度科教对标指标考核时,听取科室负责人的工作汇报;(注:科室负责人指科室主任或科室无正主任,由副主任行使正主任职权)

3.考核办负责相关人员的对标指标考核结果的最后审定。 4.考核办根据年度对标指标考核结果,对科室负责人进行排序,给出年度绩效奖惩决定。

5.院考核小组将在充分征求各科室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与本方案配套的考核细则,力求考核指标的公开、公平。

附件:

(一) 新矿集团莱芜中心医院科室科教对标指标考核实施评分表

(二) 新矿集团莱芜中心医院个人科教对标指标考核实施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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