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管理系统
操作指南(申报版)
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的电子申报系统(网络版)。申请人和申请单位进行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申报工作,均应登录该管理系统填写电子数据、添加扫描件并打印申请表。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64号)实施前,合法取得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的,视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一、用户注册
(一)用户分为“单位管理员用户”和“个人用户”两类。 (二)应先注册“单位管理员用户”,再注册“个人用户”。 1、单位管理员用户
在登录页面的用户申请区,点击“单位管理员用户开通申请”链接,在打开的注册页面中填写相关信息。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持有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名称完全一致,用户名应为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包含括号的,应采用全角字符)。保存成功后,需要等待所属的审查单位审核开通后才可使用该用户名登录系统。
一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用户。如果注册用户时系统提示用户名重复,应和审查单位联系。
已由审查单位审核通过的单位管理员用户或初始登记成功的个人用户(即目前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的用户)无需再注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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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可直接登录系统。
2、个人用户
在登录页面的用户申请区,点“个人申报用户开通申请”链接,在打开的注册页面中填写相关信息。用户名应使用中文姓名,如果提示有重复,建议使用姓名加阿拉伯数字的形式,如:“张三1”或“张三2”等,保存成功后,需要等待单位管理员审核开通,才可使用该用户名登录系统。
登记证书已失效或初始登记、变更单位、继续登记未获成功,或按文件规定其他应进行初始登记的人员不能直接登录系统,应重新进行个人用户的注册。
注:同一单位的单位管理员用户和个人用户在注册用户时,单位名称均应填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全称。单位名称中包含括号时,也要使用全角字符,以保证单位名称一致。
二、用户审核
单位管理员用户主要负责对本单位需进行初始登记的个人用户进行审核,确保个人用户的真实性,删除非法用户(指模拟用户或不真实用户),开通合法用户,对忘记密码的个人用户进行密码重置等。只有被审核开通后的个人用户才能登录管理系统。具体操作如下:
单位管理员用户登录系统后,在“用户管理”模块中会看到该单位已经提出申请的个人用户列表,在确认信息无误后,可以点击“开通”按钮,对用户进行审核开通处理,也可对用户进行“不开通”、“修改”、“删除”等其它操作,其中“修改”指对个人用户密码进行重置。对已进行过初始登记的个人用户,不得删除其帐号。如果“用户管理”中仍有已变更至其他执业单位的个人用户,可通知我协会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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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登录 (一)单位管理员用户
单位管理员用户由审查单位审核开通后,在登录页面选择审查单位,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
通过本系统进行过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申报工作的单位管理员用户,仍使用原用户名登录。
单位管理员如果忘记了密码,可由审查单位进行重置,重置后的密码在登录系统后应及时更改,确保安全性。
(二)个人用户
个人用户由单位管理员审核开通后可以登录系统。在登录页面选择审查单位,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
上一年度成功初始登记的个人用户,在每年申报工作开始前,用户名会被重新设置为本人的登记证书编号(不含中文“咨登”),密码为上一次登录时的密码。
如果个人用户忘记了密码,可由单位管理员进行重置,重置后的密码在登录系统后应及时更改,确保安全性。修改密码方法如下:点击“用户管理”后,如下图所示,点击“修改”按钮,即可完成密码的修改。
四、填写材料
应首先由单位管理员填写或修改本单位基本信息并保存。只有单位基本信息填写完全、正确,个人用户才能导入数据,才能导入正确的数据。
(一)单位管理员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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