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部长在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重点把好的“四关”是:一要严把选举委员会推选关。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民主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把那些素质较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村民推选到选举委员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二要严把选民登记关。要做好选民登记工作,确保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认真研究因人口流动、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化和劳务输出等给选民登记工作带来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提高村民参选率。三要严把候选人提名关。候选人的产生,直接关系到选民意愿,关系着选举的成败。要保障选民的直接提名权,由选民直接提名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选民直接提名。四要严把选举大会组织关。要最大限度地动员、组织选民亲自到投票地点投票,争取亲自投票。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和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要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严格控制使用流动票箱投票。

第四,要搞好换届选举培训工作 。换届选举是一项法律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各种矛盾和问题。因此,各县区、乡镇要举办各种培训班,对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和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尤其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会议主持人的培训,提高他们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通过层层培训,使领导和参与换届选举的所

有工作人员都熟悉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政策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能够依法有序操作;掌握突发事件和复杂情况的处置技巧,提高现场应变能力。 三、严肃法纪,严厉查处,营造风清气正的村“两委”换届选举环境

近年来,随着农村党员、群众民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选举的竞争性明显增强,进一步促进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同时,也带来了贿选等违法违纪问题,严重干扰换届选举的正常秩序,严重损害农村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已成为村“两委”换届中党员、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就不能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切实严肃法纪,坚决查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为村“两委”换届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各县区委、政府要认真贯彻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我省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认真治理贿选行为的通知》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治理力度。一要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贿选行为。在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过程中,候选人为了获取选票,本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都属于贿选。对贿选问题要严密防范、露头就管,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参与和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

欺骗和恶意造谣、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和妨碍选举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尤其要高度警惕,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宗教、宗族、黑恶势力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二要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县乡村三级都要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及时上报选举引发的重要情况。在选举情况复杂的地方,县乡两级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治和处置。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区委、政府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第一、要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各县区、乡镇要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乡镇还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具体组织、指导本乡镇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要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村“两委”

换届工作责任体系,县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县区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分片联系包干;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具体负责所辖村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并选派得力干部精心组织实施。县区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级包村单位领导以及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深入联系点,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根据市委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已组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调研督查小组,负责对全市村“两委”换届工作的督促指导。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要切实加强协作指导。各县区组织、民政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重点,调配精干力量,加大组织指导力度。人大、政协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XX年12月7日市委常委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好换届选举工作经费,保证每村换届经费不低于1500元。农业和审计部门要在换届选举前指导做好村级财务审计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公布结果。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司法、信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

纪行为。推行和完善选举观察员制度。建立选举工作情况月报和通报制度,加强对选举过程的动态监督。

第三、要解决突出问题。各地在换届选举前,要认真研究在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要加强调查摸底,逐一分析排查问题突出的重点村或难点村,选派强有力的工作组驻点整顿和指导选举工作,对情况复杂、管理薄弱的村,要积极帮助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实行一村一策,稳步推进换届选举工作。

第四、要营造良好的换届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有关精神,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农村党员干部的先进典型,形成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广泛宣传,引导村民了解选人标准,掌握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精神,营造和谐选举的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第五、要带头遵规守纪。县、乡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要自觉增强民主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要带头遵规守纪,注意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克服简单粗暴、强迫命令的作风,善于运用民主的、法律的办法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农村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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