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绿色施工措施
8、风电工程施工8.1植被恢复控制8.1.1实施原则
(1)以“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生态破坏谁治理”为基本原则,在现场踏勘及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查清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及其特征,根据工程特点,界定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职责范围,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治措施。
(2)坚持“生态保护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合理安排新增水保措施的实施进度,以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把控制水土流失、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放在首位,保证生态保护工程尽早发挥效益。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布设充分考虑水土流失易发场所。
(4)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开发建设项目生态保护、治理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和改善建设区域的生态环境,草、树种选择当地适生品种,利于植被的快速恢复。
(5)坚持“重点突出”原则,在设计中通过对防治区域的划分,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遵循全面治理和重点治理相结合、防治与监督相结合的设计思路,合理布置各项防治措施,建立选型正确、结构合理、功能齐全、效果显著的生态保护综合防治体系,使生态保护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又能达到控制和防治新增水土流失的目的,使项目建设区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
(6)坚持“保护优先、因害设防”的原则,根据南北方水土、植被差异的特点,生态保护过程中,北方地区减少二次动土,防止损毁植被;南方地区雨水较多,及时种植,防止水土流失。
(7)坚持“经济可行”的原则,各项措施制定做到投资少、效益好、可操作性强。
8.1.2控制方法
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方面开挖扰动地貌、占压土地和损坏植被,使原地表蓄水保土功能下降;另一方面施工中开挖、填筑等动用的土方量较大。在南方一般属于水力侵蚀为主的红壤丘陵区,主要表现为坡面面蚀和浅沟侵蚀,应采取恢复植被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为有效防治道路挖填形成的裸露地表和边坡的水土流失,对具备植物生长的土路肩、边坡等部位撒播灌草。道路挖填后形成的土石渣边坡立地条件差,撒播灌草前需覆盖耕植土,以利于植物生长,覆土厚度30cm,灌草种可根据当地气侯条件选择(如荆条、狗牙根和高羊茅等),种子播深应符合生长要求,播种前施用有机肥,播种后及时镇压,防止风蚀。局部路堑边坡如不具备撒播植草的立地条件(边坡较陡、岩质边坡等)的,可在坡脚栽植爬山虎。
一般可以分为风电场风机区和风电场变电所区及道路区等进行恢复治理。
⑴风机基础区
基础占地区域为工程永久占地区域,施工结束进行整平。必要时进行地面硬化或绿化。
基础开挖时,表土堆置在回填土的下层,堆放在基坑一侧,顶部采取苫盖措施。
⑵风机、箱变施工区
该区域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以便于植被恢复。
风机、箱变施工区为临时占地,植被恢复采用植草方式。
风机、箱变施工区堆放的砂石料因其质地疏松、孔隙度大,雨后吸水饱和后,破坏了原有平衡,易造成一定程度的流失,因此施工中要注意在预先做好砂料边坡挖填的稳定性防护。同时,在风大的季节,预先采取苫布进行苫盖,防止风蚀。
⑶检修道路区及施工便道区
检修道路堆料区坡脚采取临时拦挡措施,顶面采取苫盖措施。
检修道路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采取人工整地方式。
检修道路施工便道为临时占地,植被恢复采用植草方式。
⑷直埋电缆
直埋电缆敷设占地为临时征地,植被恢复采用植草方式。
表土及回填土堆土点四周采取临时拦挡措施,顶部采取苫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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