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公司安全管理的连续性,形成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公司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人员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任:何武华
副主任:沈玉林 陈正茂
成 员: 孙 砚 王保家 孟令飞 秦广林 肖南辉 李广磊 张选平 刘 葳 潘文辉 肖俊平 周定远
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处,安全生产处处长助理孙砚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司各项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职责: 1)主任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管理条例、管理办法及上级相关文件指示;组织召开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2、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组织建设,及时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安全生产职能部门与职权;依法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管理有关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保障安全资金投入,并保证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投入的有效实施。
4、 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5、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定期组织召开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并及时如实地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
2)副主任职责:
1、组织健全和督促执行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作业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安全生产运行要求;监督劳动防护用品按标准发放和使用,特种作业、从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2、实行安全生产检查闭环责任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协调、督促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报告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3、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履行重大危险源管
理的职责。
4、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技术改造的安全技术问题。
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查清事故经过及损失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拟订改进措施,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条款,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
3)成员职责:
1、组织职员认真学习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业务知识,定期组织和开展安全教育,教育职员遵纪守法。
2、定期检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表扬、奖励成绩突出者,处罚违章违纪者;指导职员搞好安全生产。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管理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对设备维修等危险作业和技改的申报进行审核时,必须确认该方案和措施符合规章要求,在实施中要监督是否按章办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5、对涉及重大危险源及其它较危险作业,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督促执行情况,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6、严格监督公司各部门认真执行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