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doc

器对应自动跳闸。若同层相邻两个燃烧器火焰均丧失时,该层所有燃烧器对应的给粉机或磨煤机应自动跳闸。

3.3.2 对容量为1000t/h及以上的对冲式燃烧锅炉或W型火焰燃烧锅炉,当单个燃烧器火焰丧失时,应发出报警信号,相应的燃烧器对自动跳闸;当同一个磨煤机供粉的燃烧器火焰丧失数量超过规定值时,相应的磨煤机应自动停止。

3.3.3 对容量为1000t/h及以上的风扇磨煤机直吹式制粉系统锅炉,当单个燃烧器火焰丧失时,发出报警信号,由运行人员判断是否停止相应磨煤机;当一个角熄火的燃烧器数量大于规定值时,相应磨煤机应自动停止。

3.4 点火、助燃

3.4.1 锅炉点火油(气)枪和助燃油枪的启动条件应根据点火方式分别按表3.4.1-1和表3.4.1-2确定。

表3.4.1-1 启 动 点 火 油 (气) 枪 条 件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启 动 条 件 主燃料跳闸复归 点火油(气)枪快关阀关闭 点火油(气)枪关断阀打开 点火油枪吹扫阀关闭 点火油温正常 炉膛风量在25%~30%额定负荷风量范围内 点火油(气)压力正常 点火油枪点火器电源正常 雾化介质压力正常 火焰检测器电源正常 火焰检测器冷却风压正常 就地点火 √ ○ ○ ○ ○ ○ 远方点火 √ √ √ √ √ √ √ ○ √ ○ ○ 自动点火 √ √ √ √ √ √ √ ○ √ ○ ○ 注:煤粉燃烧器投运后,应闭锁表中的第6项。

表3.4.1-2 启动助燃油枪条件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焰存在 助燃油(气)枪快关阀关闭 助燃油(气)枪关断阀打开 油枪吹扫阀关闭 油温正常 油(气)压正常 助燃油(气)枪点火电源正常 雾化介质压力正常 启 动 条 件 锅炉负荷大于定值或相应点火油(气)枪火就地点火 远方点火 √ ○ ○ ○ √ √ √ √ √ √ ○ √ 自动点火 √ √ √ √ √ √ ○ √ 9 10 火焰检测器电源正常 火焰检测器冷却风压正常 ○ ○ ○ ○ ○ ○ 3.4.2 锅炉点火顺序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点火、助燃油(气)枪宜按成对原则投运和停止。

(2)点火器打火10s钟内,如点火油(气)火焰未建立,则应退出该点火系统,并禁止在1min内再次点火。

3.4.3 油枪运行中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宜自动切除油枪的运行: (1)雾化介质压力低,延时×s; (2)油压过低,延时×s。

3.4.4 气枪运行中出现下列任一种情况时,宜自动切除气枪的运行: (1)气压过低,延时×s; (2)气压过高,延时×s。

3.4.5 对不具备“快速甩负荷”(FCB)、“快速减负荷”(RB)或燃烧器控制功能的系统,严禁自动启动投油。 3.5 煤粉燃烧器控制

3.5.1 锅炉煤粉燃烧器投入至少应满足表3.5.1中的全部条件。

表3.5.1 投入煤粉燃烧器的条件 序 号 1 2 3 4 直吹式制粉系统 无其他磨煤机正在启动 无磨煤机、给煤机跳闸条件存在 中间贮仓式制粉系统 无其他给粉机正在启动 无给粉机跳闸条件存在 相关的风门在合适的位置(二次风门开度位置信号) 对应油(气)枪已投运或者对应下排相邻煤粉燃烧器已投运,且锅炉负荷(蒸汽流量)或炉膛出口烟温高于给定值(仅对四角喷燃炉膛) 3.6 其他要求

3.6.1 并列运行的风机(包括送风机和引风机等)未全部跳闸时,应迅速关闭跳闸风机的挡板。 3.6.2 磨煤机跳闸时,应立即停止相应的给煤机。

3.6.3 对直吹式制粉系统,负荷较低情况下正常停运给煤机时,应在先投运相应油枪后再停运给煤机,并经一定延时停运磨煤机。

3.6.4 直吹式制粉系统的给煤机和中贮式制粉系统的给粉机应有最低转速限制。 3.6.5 给煤机或给粉机控制电源中断时,应同时切断相应的动力电源。

3.6.6 在控制盘(台)上严禁装设解除任何主燃料跳闸条件的开关,以及机组电气连锁开关。 3.6.7 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有防止由于电源中断或恢复,以及瞬间切换时造成误动作的措施。

4 操作、显示和信号

4.0.1 在控制盘(台)上应提供下列操作: (1)炉膛吹扫; (2)点火方式选择;

(3)点火油(气)枪、助燃油(气)枪、煤粉燃烧器(包括相应直吹式制粉系统)等的投入和切除;

(4)手动主燃料跳闸。

控制盘(台)上不允许设置“主燃料跳闸复归”操作手段。

4.0.2 对于容量为1000t/h及以上锅炉,当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统一纳入单元机组分散控制系统中时,第4.0.1条所列的(1)、(2)和(3)项可采用分散控制系统的CRT键盘操作,并根据单元机组热工自动化总体设计,配置必要的后备常规操作器。不宜采用无冗余措施的计算机CRT键盘操作。

用于紧急安全停机的“手动主燃料跳闸”操作,应独立于分散控制系统,并由硬接线实现。

4.0.3 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中的燃料安全系统和机组的电气连锁系统应相互独立。安全系统的输出应直接作用于表3.2.2规定的最终执行对象。

4.0.4 在控制盘(台)上应设必要的报警信号,具体配置应按表4.0.4确定。当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具有CRT屏幕显示功能时,可不再配置传统信号灯板。

表4.0.4 炉膛安全监控系统报警信号配置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控制保护系统未带报 警 内 容 炉膛安全保护系统装置失电 MFT动作 MFT复位 总燃油阀门打开 炉膛允许吹扫 吹扫正进行 吹扫中断 吹扫完毕 保护投入/退出 各火焰检测器火焰指示信号 火焰检测器故障(总信号) 允许点火 点火失败 允许投入煤粉燃烧器 OFT动作 燃油压力低 燃油温度低 火焰检测器冷却风压低 全部燃料丧失 炉膛压力低(MFT动作值) √ √ √ √ √ √ √ ○ √ √ √ √ √ CRT 信号灯 光字牌 √ √ √ △ √ √ √ √ √ √ √ √ √ △ √ √ √ √ √ √ 控制保护系统带有CRT 光字牌 CRT √ √ √ √ √ √ √ √ √ √ √ √ √ √ √ √ √ √ √ √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炉膛压力高(MFT动作值) 汽包水位高(MFT动作值) 汽包水位低(MFT动作值) 全部送风机跳闸 全部引风机跳闸 全部一次风机跳闸 全炉膛火焰丧失 临界火焰出现 角火焰丧失 风量小于额定负荷风量的25%~30% 调节系统电源或气源故障 手动MFT 发电机变压器组内部故障 汽轮机主汽门关闭 至少有一台送风机在运行,且相应送风挡板打开 至少有一台引风机在运行,且相应引风挡板打开 至少有一台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在运行,且相应的挡板未关 全部给煤机跳闸(直吹式制粉系统) 全部磨煤机跳闸(直吹式制粉系统) 全部给粉机跳闸(中贮式制粉系统) 全部排粉机跳闸(中贮式制粉系统) 30%>风量>25%额定负荷风量 总燃油(或燃气)关断阀或快关门关闭 全部油枪(或气枪)的关断阀或快关门关闭 火焰检测器冷却风压正常 所有油枪(或气枪)及管路阀门检漏试验合格 MFT动作条件不存在 锅炉给水泵投入运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0.5 当具有CRT屏幕显示功能时,应设置吹扫条件、点火条件、吹扫失败、点火失败、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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