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

连云港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功能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

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是指在江河、湖泊和地下水源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包括河道、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灌区、塘坝、沟渠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领导,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保护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保护投入,组织推广和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水利工程的科学管理水平,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第四条 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区)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环保、海洋与渔业、林业、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五条 依法设立的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六条 水利工程的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应当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水利工程的公共安全负责。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水利工程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工程保护

第八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未明确具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已建各类水利工程,按下列规定执行:

㈠河道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

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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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堤防及护堤地。同一条河道,局部无堤防的,按有堤防处理。

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及河口两侧五至十米。

沿海挡潮涵闸下游河道的管理范围延伸至入海水域,其中无港堤河段的管理范围为港河两侧一千米至两千米。

㈡水库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

大中型水库,管理范围为设计最高洪水位线以下的库区(含水域、河床、岛屿)和大坝背水坡坝脚外一百米至二百米及大坝两端各五十米至一百米。

小型水库,管理范围为设计最高洪水位线以下的库区(含水域、河床、岛屿)和大坝背水坡坝脚外十米至五十米及大坝两端各二十米至五十米。

㈢涵闸泵站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

大型涵闸泵站,管理范围为上下游河道、堤防各五百米至一千米,左右侧各一百米至三百米。

中型涵闸泵站,管理范围为上下游河道、堤防各二百米至五百米,左右侧各五十米至二百米。

小型涵闸泵站:管理范围为上下游河道、堤防各五十米至一百米,左右各三十米至五十米。 ㈣海堤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

迎水坡堤脚外一百米至二百米;第二道海堤堤脚外三十米至五十米。背水坡有海堤河的,以海堤河为界(含水面);无海堤河的,堤脚外三十米至五十米。

㈤灌区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

十万亩以上的灌区,干渠背水坡坡脚外五米,支渠背水坡坡脚外三米。

十万亩以下至一万亩以上的灌区,干渠背水坡坡脚外三米至五米,支渠背水坡坡脚外一米至三米。

灌区干、支渠两堤之间的滩地和水面亦属管理范围。 ㈥农田水利设施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

干渠、支渠参照十万亩以下至一万亩以上灌区内干、支渠标准。斗、农渠背水坡向外分别为一米、零点五米。

大沟两边以沟口各向外一点五米;沟代路以离沟口最外的一边路基向外一米。中沟两边以沟口各向外一米;沟代路以离沟最外的一边路基向外零点五米。小沟保护范围不小于零点五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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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井,井口周围半径五至十米。

第九条 下列河道、水库、涵闸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其他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由县(区)人民政府划定。

㈠河道:

1、新沭河:背水坡堤脚外二十米。

2、新沂河:背水坡南堤至沂南小河边,北堤至沂北小河边(漫水地段不得小于三十米);无沂南、沂北小河的,堤脚外三十米至五十米。

3、蔷薇河、东站引河:背水坡堤脚外十米至二十米。

4、大浦河、东盐河、西盐河、烧香河、排淡河、玉带河、宋跳河:有河堤的,背水坡堤脚外十米;无河堤的,从河口向外三十米至四十米。

5、乌龙河:背水坡堤脚外十米。

6.蔷薇河电灌站干渠(高渠道):台北镇附近石渠段,石渠外三米;靠近公路的,以公路排水沟中心线为界;其它河段,背水坡堤脚外五米。支渠的管理范围为背水坡堤脚外二米。

7、灌河、义泽河、龙沟河、武障河:背水坡堤脚外二米至五米。

8、一帆河、柴米河、柴南河、南六塘河、北六塘河、盐河:背水坡堤脚外三米至五米;无堤段河口向外五十米。

9、沂南小河、唐响河、公兴河、甸响河、古屯河、老六塘河、县界河、馒头河、硕项河、花王河、孙花河、灌新河、渠西河、东友引河:背水坡堤脚外三米至五米。无堤段汛期行洪河口向外五十米。

㈡水库:

1、大型水库:石梁河水库二十八米水位线、小塔山水库三十七点二六米水位线、安峰山水库十八点九米水位线以下的水库库区,大坝、副坝背水坡坡脚外二百米。

2、中型水库:房山、贺庄、昌黎、横沟、大石埠、羽山、西双湖及八条路等八座中型水库的管理范围为:设计最高洪水位线以下的库区及大坝、副坝背水坡坡脚外一百米至二百米。

㈢涵闸泵站

1、大型涵闸、抽水站

(1)临洪闸:上游东堤五百米,西堤至调度闸以南一百米。下游东堤至临洪东站堤界。左右侧堤脚外二十米。

(2)太平庄闸:闸上游南堤至沭南闸以西五十米,北堤至沐北闸以西五十米。闸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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