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纪检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工作情况汇
报
市纪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传达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贯彻省市有关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全市财政系统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纪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到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现将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市财政局通过政策引导,助推脱贫;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强化措施,落实移民搬迁资金;真抓实干,助推包扶村脱贫致富等工作举措,并结合涉农各项政策,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大胆探索,先后制定出台了三项重要举措,精心策划财政支持精准脱贫“组合拳”,积极寻求脱贫解困突破口,加大扶贫工作力度,确保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落实到位,且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确保扶贫政策资金到位的关键保障措施,坚决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 一、认真学习政策法规。扶贫开发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有财政扶贫、专项扶贫,也有社会扶贫,涉及的政策多、法规多、资金多、项目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如何把各项政策措
施落到实处,各级都十分关心,老百姓高度关注,迫切要求财政工作人员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吃透上情,熟悉下情,方能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提出对策建议,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一方面,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责,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充分发挥好财政监督作用,为扶贫工作添智添力,助推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另一方面,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并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对扶贫领域发生的突出问题,坚决实行“一案三查”,真正达到“问责一个、通报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三、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财政部门主动扛起责任、以纪律保障扶贫,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一起向基层延伸传导,通过拓宽线索渠道、完善监督举报平台、建立监督机制等有效途径,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严肃查处发现违纪问题。在具体检查工作中把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等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事项。同时,认真做好全市统一组织的扶贫资金项目跟踪检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线索等方面,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拓宽监督视野,依纪积极主动查处扶贫资金项目方面的违纪问题,促进全市扶贫资金项目安全高效、规范有序。 四、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利用经常性的深入宣传,通过借助电视、报刊、网络等
多种媒体,加强对《党章》、《准则》、《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及上级关于扶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教育培训,同时加大通报力度,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通力协作发挥扶贫领域监督的综合效应。各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果。我局通过建立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保证扶贫资金使用效果;民政、扶贫部门全力做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制定扶贫计划,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基础;审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资金量大、群众关切度高的涉农项目,开展专项审计;农业、住建、环保、林业、水务部门切实发挥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从源头上把好关,使扶贫领域资金安全运行。同时,,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加大对典型问题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原则和新《条例》规定,不断提高执纪问责效率,确保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