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 考 人 员 职 责
1、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2、严格遵守考试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3、提前20分钟领取试卷、答题卡、监考记录及监考证。监考人员应配带监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组织学生有序就坐,清点人数,检查证件;要求考生将与考试有关的物品放至指定地点;宣布考试纪律及有关规定,明确开考及终考时间。
4、监考人员在发卷前和收卷后均应认真清点试卷。按时发卷和收卷,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
5.指导考生在试卷、答题卡及答题纸的规定位置上填写考生班级、姓名、学号。 6、维护考场秩序,制止除主考、流动监考、巡考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7、认真巡视考场,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及时制止考生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发现考生作弊,应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当场取证、当众宣布,在试卷上标明“违纪”字样,在监考纪录上如实填写作弊情况,并填写“学生考试违纪情况记录单”(一式两份)。
8、不得与考生交谈或作任何暗示,对试题内容不做任何解释,属于试卷印刷、装订的错误及试题出现错漏字问题,应向全体考生统一更正。
9.认真监考,忠于职守,不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吸烟、聊天、看书报、接打手机、收发短信、睡觉等)。不穿奇装异服和带响的皮鞋;不授意或指点答题;不随意离开考场;不抄题、做题或将试卷带出考场;不随意离开考场,不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考生违纪作弊。
10、考试结束前15分钟,要提醒考生注意时间。发布考试结束指令后,令考生停止答卷,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收卷,并在考场内认真清点试卷、答题卡,核对无误后,立即送交。
11、对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取消其该次考试的资格,并将违纪情况认真记录,及时向教学管理部反映。
12、对有下列行为的监考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1)无故空岗、缺岗、串岗。 (2)在考场接听手机、接发短信。
(3)监考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如出现考生试卷、答题纸或答题卡丢失;考场秩序混乱,考试无法进行。对作弊行为视而不见,出现集体舞弊、雷同卷等。
XXX学校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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