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赠和“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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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赠和“春节慰

问”活动方案

2016年“送温暖 献爱心”社会捐赠和“春节慰问”活动方案

   春节将至,为使每一个家庭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市委市政府通知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近期,将在全市教体系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赠活动和春节慰问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赠活动

   1、捐赠时间:2016年1月18日——2016年1月21日

   2、捐赠范围:教体系统所有在编在岗人员等。

   3、捐赠标准: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这次捐赠以捐款为主。具体捐赠标准为:处级干部每人捐赠400元,正科级干部每人捐赠300元,副科级干部每人捐赠200元,一般干部职工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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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捐赠100元,多捐不限。

   4、捐赠方式:各镇(办)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市直各校(单位)以学校(单位)为单位将所捐款项直接存入教体局专用帐户,然后将缴款票据和捐款名册交到教育工会。局机关以科室为单位直接将捐款交到教育工会,局统一汇总后上缴至市慈善总会。该捐赠重点用于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及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各单位要将捐款如数造册上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截留捐赠款。(存款地址:农行xx省宜城市环城支行。帐号:xx  用户名:宜城市教育经费管理中心。款项来源:捐款 )

   二、春节慰问活动

   1、慰问对象:困难教职工、困难党员、困难老党员、困难老干部

   2、慰问标准:每人500元。

   3、慰问人数:根据各单位(学校)2015年在岗教职工人数进行比例分配,共慰问100名困难职工、困难党员、困难老党员、困难老干部(名额分配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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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慰问办法:所有慰问对象由局班子成员代表局党委分别到各联系镇(办)、学校(单位)慰问。各镇(办)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单位)务必于元月21日前将慰问名单电子版上传至教育工会。

   三、有关要求

   各地各校接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这两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尽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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