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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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编制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7年预算规划编制费用900万元为打捆下达,未明确具体编制项目,加上上年结转724.9万元,2017年规划编制费用预算总额为1,634.90万元。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9月12日泸州市财政局(泸市财预〔2017〕36号)将上年结转规划编制经费予以调减684.9万元,调整后预算为940万元。

截至评价日,经调整后的预算当年支出398.65万元,2018年规划编制经费预算结转2017年金额为388.56万元,结转资金在2018年实施了《天然气分布能源》、《泸川新区发展战略》、《泸州岩溶地区生态修复方案》等三个规划,金额合计67.79万元,2018年资金结余320.78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按照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类一级指标,对资金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资金管理的制度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相关建议,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促进资金使用绩效提高。

(二)评价步骤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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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前期准备、单位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采用案卷研究、实地踏勘、问卷调查、座谈会调研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收集项目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深入到部分项目点,实地查看项目申报、实施及运行情况,与相关利益群体座谈、面访,收集相关数据资料,通过汇总整理,结合项目主管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该项目政策依据充分、完善,绩效目标明确,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较规范,对泸州市下一步有关行业、产业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实现路径、重大任务、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四、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决策 1.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市发改委对相关规划的编制,在于深入分析泸州市当前发展现状、存在问题、面临形势,科学合理地提出泸州市下一步有关行业、产业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实现路径、重大任务、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具有必要性。针对规划编制的特殊性,在每个规划编制筹备阶段,均就规划编制内容、编制单位、编制经费等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再向市政府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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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数量指标:拟新开展6个规划,完成2016年结转8个规划。

(2)质量指标:已完成编制的规划(研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

(3)时效指标:新开展的6个规划(课题)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初稿。需结题的8个规划(课题)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结题工作。

(4)成本指标:编制经费按年初预算执行。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2017年共申请规划编制经费资金用款计划398.65万元。

2.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2017年,实际支付规划编制经费398.65万元,所支付经费与规划编制进度相符,申请资金到位率为100%。根据合同约定,所申请资金均已支付,所支付金额占预算数的42%,原因为部分规划尚未结题,不符合付款要求,按规定结转下年支付。

3.财务管理情况

泸州市发改委制定了《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试行)》等财管管理制度,项目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完备、核算规范,财务管理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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