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完整版)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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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一、 成品保护承诺

我公司将本着“绿色施工”的理念,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组织专门人员,指定完善的成品保护措施,使本工程成品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成为公司及北京的样板。

二、 成品保护管理

本工程体量较大,工期较紧,各专业及大量的专业分包施工同时穿插进行。为确保工期,必然有许多工序提前插入。且会与主体工程的施工进行交叉作业。所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分项、分部工程可能会提前完成,如果下道工序对已施工成品不加注意,或不采取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就会造成既有成品的损伤或破坏,影响工程质量。这样,不仅会增加修补工作量,浪费工料,拖延工期;更严重的是有的损伤难以恢复到原样,成为永久性的缺陷。因此,搞好成品保护,是一项关系到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按期竣工的重要环节。为此,我方将认真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三、 建立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

1、项目经理为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的总负责人。

2、现场生产经理、机电安装经理牵头组织,并对成品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 3、工程管理部、机电管理部经理和各责任工程师负责具体方案实施。 4、商务经理负责制定成品保护资金计划,并监督其落实。

5、各专业承包商主要领导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作业面的成品保护。 6、项目经理部制定具体的成品保护重点内容和实施计划。 7、项目经理部分阶段制定成品保护措施和实施细则。

8、项目经理部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责任制度等。 四、 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1、成品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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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为了切实搞好成品保护,应随着工程的进展逐步确定相应的保护责任。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编制具体的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

(1)分清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在成品保护的责任。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

(2)交接检查由工长组织,上、下工序的班组长参加。如不组织交接检,出现的成品损坏由工长负责,如有一方的班组长不参加交接检,出现成品损坏由该班组长负责。

(3)分清交叉作业中成品保护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成品损坏由损坏者负责。在交叉作业时责任确实难辨时,由平时使用、保管的人或班组负责。

(4)建立必要的奖惩制度:污染的成品由责任者负责处理干净,恢复原样或按实际发生的工料费赔偿;损坏的成品由责任者按损坏程度予以赔偿;经查实属蓄意破坏成品者,视情节予以罚款、行政处分,直至提出刑事诉讼。

2、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若我方中标,由我单位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负责保管,项目经理部现场经理和安全保卫部门协助管理,发送到分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3、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结构施工阶段,结构工程分包单位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水电施工专业队伍等要有保护土建项目的措施,方可进行作业,在水电等专业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分包单位进行交接。对于一些关键工序(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等),土建、水电、安装工程等均要设专人看护和维修。

4、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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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1)装修、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专业承包单位,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机电安装的专业承包单位。土建和水电施工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

在工程收尾阶段,装饰单位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专业分包商队伍要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入户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损失由成品保护责任单位负责赔偿。

(2)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机电,不同分承包方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在各分承包之间进行,项目经理部起协调监督作用,项目经理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3)接受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如作业用火,必须取得用火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所有入户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

(4)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分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经与其他专业分包协调后,其他专业派人协助分包单位施工,当施工完成后,其他人员恢复其成品。

(5)项目经理部制定季度、月度计划时,要根据总控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业主指定的分包计划必须纳入总包控制计划)

(6)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对责任工程师进行方案交底,各责任工程师对各分包的技术交底及各分包单位对班组及成员的操作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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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7)项目经理部对所有入场分承包单位都要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分包单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分承包自身的荣誉和切身的利益。 五、 成品保护技术措施

合理地安排施工顺序,按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即从合理的施工程序、客观上起到成品保护作用,是进行成品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

对成品直接进行保护,是比较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主要有护、包、盖、封等四种措施。

护就是提前保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伤和污染, 包就是进行包裹,以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 盖就是表面覆盖,以防止堵塞、损伤。 封就是局部封闭。 六、 基础与主体结构 1、测量定位桩点

定位桩采取桩周围浇筑混凝土固定,搭设保护架,悬挂明显标志以提示,水准引测点尽量引测到周围老建筑物上或围墙上,标识明显,不准堆放材料遮挡。

2、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在加工制作,现场拼装过程中,应注意模板面的保护;不得损伤模板板面,保证清水混凝土效果。进场后的模板,临时堆放时,必须用编织布临时遮盖,使用前,必须刷脱模剂。

(2)模板吊装前用废橡胶片把模板的四边保护起来,防止在安装、运输工程中碰撞和损坏;模板起吊过程中,要稳起稳落,注意不要碰撞。

(3)拆模起吊时,不得死撬硬砸,模板拆下应及时清理干净,进行整理,涂刷脱模剂。

(4)模板堆放要垫木方,严禁在水中浸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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