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法学专业2008级毕业论文选题
法学专业选题要求
1、每名学生应确定拟选论文选题和拟选论文指导教师,并填写姓名、学号和联系方式,一定要正确、完整。
2、学校要求避免重复选题,因此,每位同学的选题应各不相同,不得重题。 3、一般应在本班选题范围内确定论文题目。在分配论文指导老师后,也可与论文指导教师协商确定其他论文题目。指导老师可能会对所指导的学生论文选题进行变更,请同学们配合。
4、论文指导教师由学生初选,法律系进行适当调整,最终确定论文指导老师。因此,学生所选指导老师并非最终确定的论文指导老师,部分学生所选指导老师与分配的指导老师会不一致,请同学们理解。
5、以上工作应在一周内完成,并由各班班长、学习委员以EXCEL表汇总。
毕业论文写作时间安排:
1、本学期末确定毕业论文选题和指导教师,寒假注意收集资料。
2、下学期主要任务是论文写作,包括前期材料(开题报告和外文资料翻译),于3 月30日完成;撰写论文,于5月初完成;论文答辩,在6月进行。
3、毕业论文写作是四年学业的一次总结,应高度重视,并与指导教师密切联系。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高国忠(民商法、法理学) 李克荣(环境法) 胡惠英(民法) 刘武朝(经济法、环境法、知识产权法、房地产法)
徐永赞(法理学) 梁亚(民法、商法) 徐红新(民法、商法) 陈勇(宪法) 孙书建(诉讼法) 冯哲(诉讼法) 王丽静(公司法、保险法) 杨莉英(刑法、律师制度) 解占彩(婚姻法、继承法) 付素霞(法理、法制史) 邓楠(刑法) 刘秀艳(婚姻法、继承法) 高景芳(法理学)
甘玲(民法、婚姻法)张俊桥(经济法) 彭光明(国际经济法) 王庆位(法律逻辑) 付吉元(合同法、知识产权法)
于彦梅(宪法、环境法、国际私法) 秦平山(商法、律师制度) 孙温华(商法、婚姻法) 范秀红(民法) 司婉婷(宪法、民商法、环境法、国际法)
刘玲(国际法、国际经济法) 辛辉(国际法、国际私法)
指导老师张俊桥 于彦梅 杨莉英 徐红新 王庆位 王丽静 孙温华 孙书建 司婉婷 秦平山 刘秀艳 刘武朝 梁亚 李克荣 解占彩 胡惠英 甘玲 付素霞 付吉元 冯哲 范秀红 邓楠 陈勇 彭光明 刘玲 辛辉 高国忠 高景芳 徐永赞
联系方式 13933072579 13832345584 13831150665 13231165010 13363880521 13703292278 13833163312 13653382367 13739720721 13333118777 13171801536
(京)
13833102999 13930151783 13933102999 13931108248 13722458666 15511150397 13315152819 13932156054 13315973188 13582109877 83927530 18931156576 13703111289 13331375226
81668552/13503335225
13785111242 13633312068
15831180388\\13520277516 以下为供各班同学选择的论文参考选题,请各班同学在本班参考选题范围内选择论文题目;也可自拟题目:
081班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公益诉讼研究 论侵权责任法的进步
关于西方法文化与中华文化矛盾性的研究 商业秘密研究
论社会保障权的宪法基础 论合伙的法律地位
论我国宣告失踪制度的完善 逮捕制度诉讼化研究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程序研究 鉴定意见证据性研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思考 论我国陪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举证责任倒置问题研究 股东诉讼问题研究
论民事诉讼中鉴定意见的审查与判断 论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 论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试论西周的宗法制度
西周的民事婚姻制度对后世的影响 试论秦国和秦朝法制的得失 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变迁 论日耳曼法的历史地位 教会法对西方法制的影响 我国家事代理权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