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社会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章 社会保险的历史演进

社会保障以政府介入程度或制度化为依据,可以分为三大阶段:慈善事业阶段((宗教慈善、官办慈善、民办慈善)、济贫制度的形成(1601年,英国颁布的《济贫法》为标志)与发展阶段(1834年,英国颁布的《济贫法修正案》,即新济贫法为标志)、现代社会保障阶段(以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出现为标志)

以社会保障在不同时期的具体实践内容为依据,可以分为社会救助型发展阶段、社会保险型发展阶段、社会福利型发展阶段。

影响社会保障发展进程的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道德伦理因素、政治因素。

第一节 社会保险的产生

一、社会保险产生的理论基础

从抽象的意义上揭示社会保险产生的理论基础,就是人的自然本性与人的基本权利。

人权理论说明:人生来就有人身的权利,这种权利在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人们的权利又很多种,但作为第一权利是人的生存权。

由于各种风险的存在,加之个人能力、家庭境况不同和社会制度安排上的缺陷,任何制度、任何国家、任何时期,都有相当部分人的基本生存权无法获得保障。因此,部分思想家、政治见、文人和有志之士从人的需求本质和人的基本生存权出发,多角度的阐述了保障人们基本生活条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形成了影响和指导各个时代实施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

如:感性主义和理性主义伦理论;空想社会理论;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市场失灵理论;有效需求不足理论,新旧福利经济学说。 影响社会保险制度的形成与发展的主要理论有: (一)福利国家理论

德国新历史学派提出了福利国家理论,他们强调国家的经济作用,认为国家除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外,还具有文化和福利的目的,应该由国家兴办一部分公共事业来改善国民的生活,强调国家对社会生活直接干预,强调国家应通过立法,实行包括社会保险、孤寡救济等一系列社会措施,自上而下实行经济和社会改革。 新历史学派的以国家干预为主线的社会政策主张,为德国最早实施社会保险制度奠立了重要的思想基础、理论基础和政策基础。 (二)福利经济学

福利经济学以庇古的《福利经济学》为重要标志,他主张应通过国民收入的增加和国民收入再分配两种方式来增加社会的福利,国家可以通过向高收入阶层征收累进所得税和遗产税,对低收入阶层进行补助和救济,实现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这样,一方面可以实现全社会收入均等化,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

福利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为福利国家和社会保障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三)贝弗利奇报告(《social insurance and allied services》) 1942年11月,贝弗利奇报告发表。

该报告主张通过建立三种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对全体公民实行失业、残疾、养老、寡居、生育、死亡等项目的社会保险计划,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对于最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建立社会救助制度,对较高收入者的其他各种保障需要则实行自愿保险的制度形式。

报告指出,社会保障应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一是普遍性原则,即社会保障应该满足全体居民不同的社会保障需求;二是保障基本生活原则,即社会保障只能确保每一个公民最基本

的生活需求;三是统一原则,即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待遇支付和行政管理必须统一;四是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即享受社会保障必须以劳动和缴纳保险费为条件。这些原则的提出和实施使社会保障理论更加丰富和趋于成熟。

贝弗里奇报告是社会保险发展进程中里程碑式的文献,它提出的福利国家思想不仅决定了英国战后社会保险的发展方向,同时也是世界许多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框架的重要理论基础。 其他理论: 凯恩斯主义

1936年凯恩斯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提出了“经济危机——有效需求不足——需要政府干预经济”的宏观经济理论为美国等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进而,在二战后成为直接推动全球范围内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主导理论。 社会民主党的福利社会主义

二战后,西欧社会民主党的“福利社会主义”占据主导地位,其中英国工党和瑞典的社会民主党在继承和发展“福利国家”理论及政策方面影响最大。

西方国家的社会民主党把实行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看作是实现社会主义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主张以国有化和计划经济来推进福利国家政策;提倡通过集体谈判或工人参与企业管理来实现“劳资合作”;强调通过高额累进税对收入进行再分配,以缩小贫富差距。 西欧社会民主党的“福利社会主义”把过去的一种政治思潮发展为执政的社会民主党的政治纲领和施政政策,在巩固和发展福利国家的同时,也埋下了福利国家危机的种子。 哈耶克和弗里德曼的经验主义自由意志论

哈耶克和弗里德曼认为平等会减少或破坏自由,国家没有分配功能,为了减轻贫困可以提供某些公共产品的严格限制措施。

20世纪70、80年代“新权利主义”认为凯恩斯和贝弗里奇的影响毫无用处,而政府干预将减少社会福利,提倡市场应该充当更为重要的角色,主张社会保障功能应该回归到古典主义的自由状态。

二、社会保险产生的原因与条件 (一)社会保险产生的一般原因 1、劳动者收入的差别性

2、解决劳动者就业暂时中断的生活来源问题 (1)企业竞争导致劳动者失业

(2)产业革命和新技术革命排挤部分劳动者

(3)对劳动者素质要求提高,使部分低素质劳动者失业 (4)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导致部分劳动者失业或半失业

(5)市场失灵,造成企业缩减一部分必需品生产,从而导致部分劳动者失业 (6)政府失灵,使部分企业失业严重

3、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和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比例的变化,要求建立社会保险制度。 (二)社会保险产生的一般条件

劳动者收入的差别性和养老问题,自家庭、阶级、国家产生时就已存在,失业问题自17世纪始开始大量出现,而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险自19世纪才产生。 社会保险产生的三个条件:

1、生产力有了进一步发展,社会生产除了满足人们正常生活需要外,还要有相当数量的剩余产品,这是社会保险产生的最基本条件。

2、人类进入工业化社会,工资劳动者增加,是社会保险产生的关键条件。

工资劳动者不再像自给自足的生产者那样,凭借一块小土地,依靠“小而全”的生产经营方

式就能安堵一生。他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要收到经济条件和社会经济政策的制约,特别是工业化带来的工业事故、疾病、失业风险等,常常威胁着工资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稳定。随着工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工资劳动者队伍不管发展壮大,并形成一股独立的政治力量,要求在工作中断,或者伤残、疾病时,获得基本的生活资料和必要的医疗服务。社会保险就是在这种“呼声”日益高涨的情况下产生的。 3、政府重视是社会保险产生的重要条件

社会保险是一种特殊的和比较负责的福利措施,涉及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以及各经济部门之间的利益,若要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只能依靠国家至高无上的权威来进行。

第二节 社会保险的发展

一、社会保险的原始形式

基尔特制度:由职业相同的劳动者组成的相互扶助团体。

公典制度:15世纪后半期意大利北部和中部各城市中实行的一种慈善性质的金融机构。其目的是为了对抗当时犹太人的高利贷,对下层工人、商人及一般平民,贷给低利资金。 年金制度:由政府以募集公债的方法实施救助。先规定公债本金每年的利息,然后将其利息分配给各该年的生存者。如果公债所有人死亡,利息停止支付,公债本金也不退还,归政府所有。

二、社会保险的产生与发展阶段

(一)19世纪80年代——20世纪20年代末,社会保险的产生阶段; 标志:德国1883年通过的《疾病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在德国首先产生的历史条件:

第一,政治稳定的需要。德国政府很清楚,要想加快经济发展,扩大殖民地,国内的政治稳定时首要条件。因此“铁血宰相”俾斯麦就推行了“大棒加胡萝卜”的政策,胡萝卜即以社会保险政策安抚工人。

第二,工人运动的迅猛发展,成为社会保险制度迅速出台的催化剂。 第三,新历史学派的社会改良政策的出台,成为俾斯麦政府着手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理论根据。

第四,德国拥有一套完整和高效率的普鲁士行政官僚体系。

(二)20世纪20年代末——第二次世界大战,社会保险的初步发展阶段; 标志:美国于1935年通过的《社会保障法》。

同时,这也意味着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颁布《社会保障法》的国家。这一法律的颁布,意味着社会保障在全球最终形成一种制度。 这一时期社会保险的特点:

1、社会保险只是作为应急措施出台,还没有形成国家的长期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的配套措施。

2、社会保险的范围尚不广泛。主要针对受雇佣者,以解决失业、工伤和退休问题。

3、社会保险体系还不完整。没有形成按照劳动者或者全体公民可能遭遇的所有风险设计的一揽子社会保险计划。

4、社会保险的功能侧重“治疗”。均属于“善后”措施,而没有形成“治疗”与“预防”并举。

(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20世纪70年代末,社会保险的充分发展阶段; 标志:“福利国家”的出现

1948年英国颁布的《国民卫生健康服务法》使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行全民医疗保健的国家。1948年,英国首相艾德礼宣布英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从摇篮到坟墓”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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