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技能竞赛等获奖奖励的规定

宁夏交通学校

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奖及技能竞赛励暂行办法

(讨论稿)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推进我校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提升学生技能水平,推动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规范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奖励范围,主要是校园文化建设密切相关的项目和技能竞赛,包括歌咏比赛、演讲、辩论、征文、知识竞赛、体育赛事、各专业技能竞赛等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技能竞赛获奖项目,奖励指导教师和参赛的选手。

二、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及竞赛获奖后,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时发放奖励津贴

三、教师、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比赛所获奖项的奖状、证书等,由各专业报教务科登记,并复印存档。学校对教师、学生所得的各级各类奖项进行统一表彰;

四、第一名等同于一等奖,第二名等同于二等奖,以此类推。 未尽事宜具体协商,教务科负责解释本管理办法。 附件:各类项目奖励标准

宁夏交通学校 2010年1月9日

文化建设项目及竞赛津贴(奖励)标准一览表

项 目 级 别 一等奖 省部级 各类文化、艺术、体育竞赛 国家级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区级 专业技能竞赛 国家级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市(厅)级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教学科省部级 研成果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国家级 二等奖 三等奖

学生津贴 300 200 100 500 300 200 1000 800 500 指导教师津贴 300 200 100 1000 800 500 3000 2000 1000 备 注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相应的奖项,学生按单个人数发放,指导教师指导多名学生获奖,按最高等次的基础上,其他相应等级奖励标准乘以系数0.5后累加发放。 其他奖励项具体商议后定。 指导教师作为团队发放奖励津贴,学生单个发放。 其他奖励项具体商议后定。 2009年全国文明风采竞赛奖励津贴

指导教师 邓敏 李丽 郭新玲 谭秀英 马萍 倪婧 董庆明 学生获奖等次 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 二等奖2个 二等奖2个、三等奖1个 三等奖1个 三等奖1个 三等奖3个 三等奖3个 奖金 400元 300元 350元 100元 100元 200元 200元 签名

宁夏交通学校 201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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