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参加新疆团审议强调保障改善民生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李克强参加新疆团审议 强调保障改善民生 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3月7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参加新疆代表团全团会议,与代表们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这是会议开始前李克强与代表们一一握手问好。杨冶摄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今天上午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新疆在全国发展稳定大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做好新疆工作意义重大。要认真实施“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战略,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主持新疆代表团全团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参加审议。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生产建设兵团政委聂卫国,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杨刚参加审议。

全国人大代表周声涛、阿不都热依木·阿米提参加审议。

努尔·白克力、聂卫国、袁泽、张新、栗智、赵峡等6位代表分别就新疆社会发展概况,兵团事业发展,有色行业应对危机加快发展,坚持自主创新、加快新疆大型煤电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乌昌一体化,钢铁业应对挑战加快发展等先后发言。

李克强认真听取代表们的发言,提笔做着记录,不时插话询问,与代表们交流。

听取发言后,李克强作重要讲话。

李克强指出,新疆是我国西北重要战略屏障,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也是我国战略资源的重要基地。新疆的稳定和发展在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新疆的发展和稳定,在各个时期都对新疆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进入新时期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下发了关于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总体工作部署、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明了新疆工作的正确方向,也是我们必须遵循的指导原则和要求。

李克强说,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为国家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突出贡献。听了几位代表的发言,深感新疆干部群众有一股劲头和气势,有良好的精神风貌。近年来新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工作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快车道,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逐步形成,各族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在发展稳定过程中得到更多实惠,新疆迈入了历史上发展、稳定最好时期,形势令人鼓舞,为巩固民族团结、祖国边防稳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为新疆发展稳定取得的成绩由衷地感到高兴! 李克强指出,要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国际金融危机还在蔓延,仍未见底,尽管新疆经济发展态势良好,但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影响。我们要深刻认识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增强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但是,危机中也蕴藏着机遇。新疆资源富集、地域辽阔,拥有独特的资源、区位等十分突出的比较优势,完全有可能在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中

承接产业转移。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新的机遇,使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又好又快发展打好基础。

李克强说,加快西部大开发既是落实扩大内需举措的迫切需要,更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充分发挥新疆在西部大开发中的重要支点作用,从国家发展大局的高度进行谋划,继续大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加快石油天然气、棉花、煤炭、金属矿产等重要优势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国家重要资源、能源基地建设,带动新疆经济快速发展,拓展全国经济发展空间。要继续加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缓解制约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要统筹区域发展,采取对口帮扶等政策措施,加快南疆三地州发展,实现新疆全面、协调、平衡发展。要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挥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节点和桥头堡作用,为构筑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格局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李克强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疆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与东部沿海发达省区相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偏低。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是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也是加强民族团结、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可谓“心急情切”,做了大量工作。

保障和改善新疆的民生状况,需要新疆各级党政的努力,国家也应给予更多支持,在双语教育、老城区改造、抗震安居工程、廉租住房建设、医疗卫生服务、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重点民生工程上迈出更大步伐。搞好民族团结是新疆改革发展的前提,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要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要求,把支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坚持以发展促稳定、以稳定保发展,帮助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尽快脱贫致富,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要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加强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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