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盐酸羟胺类产品项目

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盐酸羟胺类产品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山格架化工区,主要生产P507萃取剂、选矿药剂。目前该厂已建成年产2000吨P507萃取剂、2000吨选矿药剂项目,该项目于2013年12月取得包头市环境保护局包环管字【2013】196号文《关于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吨P507萃取剂、2000吨选矿药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批复》,并于2014年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拟在现有2000吨P507萃取剂、2000吨选矿药剂项目厂址内预留空地新建“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盐酸羟胺类产品项目”。项目位于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山格架化工区,地理坐标东经110°37'8.22\、北纬40°30'38.73\。项目以98%硫酸、氯化钾、三氯化磷、液氨、50%双氧水、甲苯、叔丁醇等为原料,采用反应分离技术生产盐酸羟胺及下游产品。最终产品为盐酸羟胺晶体5000.00t/a(其中3539作为产品,其余1461做甲氧基胺盐酸盐原料),甲氧基胺盐酸盐1000t/a,丙酮肟627t/a,同时副产品为30%盐酸成品(18757.31t成品,其中10000t自用,8757.31外售),硫酸钾成品12000.00t/a。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硫酸钾生产厂房、盐酸羟按生产厂房、原料储罐区、原料及产品库房、煤气发生装置、锅炉房以及供水、供电等配套辅助及附属设施。建设一座煤气发生炉,产生煤气经脱硫、除尘后用于硫酸钾装置反应炉。设一台燃煤蒸汽锅炉,为本期项目生产提供生产用蒸汽。采暖等其他辅助及附属设施依托原有。本项目占地12600m2,建构筑面积11634m2。工作300天,劳动定员30人。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和设备噪声。为了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公示如下:

主要环境影响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和设备噪声。为了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公示如下: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主要影响因素为施工噪声和扬尘,属于短期、局部污染,影响范围为厂房建设附近区域。施工期建设必然压占施工场地的土地和植被,局部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加之在施工过程中开挖、填埋工作量大,产生的施工噪声、地面扬尘、弃土弃渣将对周围环境及当地交通产生影响。

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可以得到缓解,主要措施包括利用围挡、洒水措施抑制扬尘、禁止夜间施工并采取技术手段降低噪声强度等。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净化后用于抑尘或物料拌合,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生产、绿化,不外排,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2、营运期

①项目营运期废气:

本项目设一台燃煤蒸汽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为本项目生产提供蒸汽。本项目燃煤使用低硫煤,采用炉内喷钙脱硫,低氮燃烧、二次配方等技术降低废气中氮氧化物产生量,烟尘采用布袋除尘器,燃烧后废气污染物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锅炉标准后,通过排气筒排入大气。

硫酸钾装置反应炉使用净化后发生炉煤气,属于清洁能源,产生废气可达标直接排放。硫酸钾装置产生含氯化氢气体采用水喷淋吸收制取盐酸,剩余尾气两级水喷淋洗涤塔喷淋后,最终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共设置1套废气处理系统。。

在硫酸钾筛选和粉碎工序中设有一套除尘装置,对振动和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回收。

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气(包括储罐区呼吸气,反应釜排气,萃取废气,精馏塔、分离塔不凝气等废气)均采用冷冻水冷凝回收,经冷凝回收后废气通过两级水喷淋洗涤塔喷淋后,最终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共设置2套废气处理系统。

②废水:生产过程中肟化等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水通过生化处理+膜处理工艺处理后厂内循环使用;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浓盐水含少量有机物,首先经汽提塔汽提后,经双极膜处理后,产生33%的盐酸及30的液碱,作为副产品外售。所以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系统循环排污水、化学水处理系统排污水,用罐车定期拉运至土右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项目生产车间、罐区等等均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同时依托现有项目1500立方米事故池,项目正常运行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③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厂房隔声、设置减振垫、消音器等。

④ 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安全处置或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置;项目产生危险废物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目前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厂区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回用于厂区生产、绿化;废气采取相关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噪声经治理后,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有效处理处置。

项目实施后不降低当地的环境功能: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实施后,正常情况下水、噪声、大气环境影响均较小,不降低区域的环境质量。

清洁生产,本项目全部采用清洁能源,生产过程采取了可靠的治理措施,清洁生产可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能实现达标排放且环境影响较小,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可行。因此,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拟采用公示和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及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

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事项: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注意事项

1、本公告时间:自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

2、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以示负责和便于核实情况,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3、征求意见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均可参与,来信、参加填写调查表请按调查表内容填写个人和单位基本情况并签名。

4、若需要了解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详细内容,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以及查阅等形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于越勤

联系电话:1502479888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 燕 联系电话:0371--22619699 李国栋 联系电话:13704756397 电子邮箱:ythb_eia@163.com

通讯地址:开封市大梁路6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厦14楼

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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