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淮政办发[2010]55号 【发布部门】淮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4.30 【实施日期】2010.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0]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淮安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淮安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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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务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的统一部署,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使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并努力实现以下目标: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有责事故,完成市科学发展工作目标,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61以内。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广大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为对象,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社会的本质安全度。一是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面向广大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成效宣传和应急知识普及教育,继续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电视等社会媒体弘扬 2 / 3

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生产知识,建立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二是组织好全国第9

个、我市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开展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普查,做好高危行业安全培训信息采集统计编录,拓展培训范围,使安全培训向村(居)、社区、学校和农民工延伸,进一步加大“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督查力度,在较大规模的化工、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开展四级培训机构创建活动,完善安全培训体系。四是加强基层单位安全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督促、指导广大企业、社区和中小学校等基层单位建设各具特色的安全文化,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基层活动,送安全进村(居)、社区、学校、工地、企业,在全社会营造安全文化氛围,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安全文化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 (二)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认真落实年度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本行业特点,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效能,提高执法工作的计划性和严肃性,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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